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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药损害瓜苗 赔偿
作者:苏晴 邱福平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苏 晴 邱福平 记者 顾艳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商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农药质量产生的纠纷,农药销售商一次性赔偿瓜农经济损失23.5万元。
  4月6日,北海市工商局福成工商所接到一位消费者申诉称,其在福成镇某农药店购买“硫丹”农药用于瓜类防治病虫害,用药后瓜苗出现萎缩,请求工商机关调查处理。
  工商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经销商销售的“硫丹”农药为正规厂家生产,产品外包装信息完备。为区分责任,工商人员联合农业部门人员,进行了简单的药害试验,一个星期后证实,瓜苗的损害确由农药造成,经销商也认同试验结果。经协商,农药经销商和瓜农确认受损面积为83亩,经销商一次性赔偿给瓜农经济损失23.5万元。随后,经销商向生产厂家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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