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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摇号 一半竞拍
“广州模式”难以左右逢源
作者:黄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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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街头川流不息的车流,不知限购令能否对治堵起到效果
■本报记者 黄 劼 文/摄
  备受人们关注的广州汽车限购令细则日前出炉,7月10日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均为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广州市每月定额增量的中小客车号牌,一半参照“北京模式”摇号,一半参照“上海模式”竞拍,被称之为汽车限购令的“广州模式”。然而,这种“广州模式”被认为仍有漏洞待填补。

综合京沪模式

  根据《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广州汽车限购令的操作模式将北京和上海的做法合二为一:一半摇号、一半竞拍。《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本细则有效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按各占50%的比例通过无偿摇号和有价竞拍方式分配指标。”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应到市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指标申请登记。12万辆配额中,个人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增量指标配额的88%,单位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增量指标配额的12%,按各占50%的比例通过无偿摇号和有价竞拍方式分配指标。《实施细则》还规定: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到指定网站或者办公窗口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或竞拍;通过摇号或竞拍方式获得指标编码。指标管理机构开始受理指标申请后,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每个月摇号一次,单位申请增量指标每两个月摇号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增量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记者了解到,“限购令”的试行办法有效期为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为11个月。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解释称:因“限牌令”颁布实施导致7月份全市暂停车辆登记注册上牌业务,该月累计的上牌增量配额将平均分配至其他月份,意即至明年6月30日,仍为12万个增量配额车牌,11个月里每个月平均约10900个,即约5450个摇号、5450个竞拍。

细则被指存漏洞

  对于广州拟试行的新模式,市民目前可登录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www.gzjt.gov.cn)提出自己的看法。尽管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冼伟雄称这种指标对半分配的广州模式体现公平,因为“可以通过50%的配置指标无偿摇号分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又可以通过50%的配置指标有偿竞拍分配,解决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拥有车辆的刚性需求”。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仍有一些市民认为这种模式有漏洞。
  有市民提出,摇号与拍卖并存,让想购车又不急于购车的人去参加摇号,大家机会均等,什么时候摇到号就什么时候购车上牌。而对于那些急需购车的准车主,则可以参与车牌竞拍。然而这一实施方法最值得商榷的问题在于:首先,摇号的拍卖的比例究竟应该如何分配?其次,在时间安排上,是先拍卖再摇号还是应该先摇号再拍卖?摇号和拍卖的比例各占50%看似合理,但这样毫无依据一刀切搞平均分配有欠考虑。是否应该按照每月摇号和拍卖的申请人数比例综合来分配每月1万个的上牌名额?在每月上牌名额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机动地分配摇号和拍卖的名额数量,要充分考虑到供求关系。比如传统的购车旺季,春节前及五一、十一的时候可以适当增加拍卖名额的供应量,满足这段时间急于购车的市民的需求。而在需求不太旺盛的淡季,如每年的2、3月份,则可以将大部分的指标拿来摇号分配,增加参与摇号的市民的摇中概率。
  对于每月的26日进行摇号的做法,有市民质疑,摇号时间有规定,而对拍卖时间没有规定,因而拍卖是在摇号之前还是摇号之后就显得很重要了,这样会很大程度上影响牌照最后的成交价格。如果将拍卖安排在摇号完成后的当月月底,很多摇号失败、急于购车的准车主们可能会出价偏高,导致车牌整体价格上浮。而如果安排在摇号进行之前的月中进行拍卖的话,参与者对摇号还抱有一些希望,出价相对会保守一些,有利于车牌价格的稳定。

市民建议提高摇号准入门槛

  记者还了解到,有市民还就北京在摇号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向广州交通委员会建议,制定出一些相应的应对方法。比如要控制参加摇号人员的数量及保证参与摇号的都是有明确购车计划的人群,那么提高准入门槛是必要的手段。采用缴纳押金,购车成功后凭发票或购置税完税证明退还的话可以大大减少“凑热闹”式的申请人员。在收取摇号申请保证金的前提下,对于中签后无故放弃指标的申请人可以采取没收保证金并规定其两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摇号的方法。应在公布摇号细则的同时公布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暗箱操作的工作人员的惩罚办法,并设置全民监督举报机制,保证摇号过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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