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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成功经营者爽约 退款
作者:钱国荣 刘浩


  本报上海讯(钱国荣 记者刘浩)日前,上海市黄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因团购网站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消费者成功获得237元退款。
  前不久,周先生在某团购网站,以每份79元的优惠价格预订了3份上岛咖啡套餐,并成功预约刷卡付款成功,但到餐饮店消费时却被告知预定的用餐时间已预约定满,没有座位了。周先生与网站交涉。网站同意给周先生办理退款手续,但退款只能退至周先生在网站的注册账号,让其继续消费。周先生认为,退货原因是网站和餐饮店违约,退款至银行卡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必要将自己的退款继续在该网站上消费。因协商不成,周先生投诉至黄浦区消保委。
  黄浦区消保委认为,消费者已支付了全部的款项,双方买卖关系已经确立,合同双方的要约关系成立,餐饮店就应为消费者在预约的时间内提供服务,否则就存在违约之嫌。后经调解,网站同意将退款退至消费者银行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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