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伟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近年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湖北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在武汉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武汉市打击传销工作专项行动取得了重大战果。两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780人次,查处、取缔传销窝点155处,遣返涉嫌传销人员1670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2人。近日,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市工商局副局长熊世忠。
健全组织控管体系
熊世忠向记者介绍,“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武汉作为华中地区唯一的特大型城市,其市场监管及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极为繁重,稍有松懈,武汉便会成为全国传销的洼地。因此,武汉市工商局将打击传销列为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武汉市工商局把查禁传销工作作为体现“执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在对武汉市情和“打传”形势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高度重视、实时控管,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打传”工作指导思想。
同时,从实际出发,建立并完善了“三级两层”执法网络,建成了以市局12315指挥中心、公平交易执法分局为龙头,以16个分局12315中心、公平交易执法直属局为枢纽,以163个工商所、2015个12315联络站为依托的申诉举报和实时控管网络。
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熊世忠表示,工作中,武汉市工商局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工作责任追究。一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监管、守土有责原则,全面推行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由公平交易执法机构牵头,工商所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每次执法行动,都成立执法专班,研究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以及应急工作方案,狠抓落实。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查处涉嫌传销的案件,各分局必须在48小时内向市局报告。三是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将“打传”工作纳入“一票否决”范畴,各分局凡不按照要求落实“打传”工作制度,不遵守“打传”工作纪律,打击传销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相应社会影响的,一律计为零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执法人员过错责任。
营造良好“打传”氛围
熊世忠告诉记者,两年来,武汉市各工商分局按照市工商局统一安排,围绕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在社区、超市、农村赶集会等人群聚集区、人流集中区,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共计20余万张(本)。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曝光涉嫌传销案件,发布公平交易执法警示、提示200余条。
与此同时,武汉市工商局及武昌、江夏等分局多次在市区中心广场和大学举办防止传销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以“禁止传销、从你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9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6000余人次,接受举报申诉230起。每年开展的“防止传销宣传月”活动,以“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集镇”为主要手段,宣传传销的危害和防范传销的知识。
形成长效共管机制
熊世忠认为,打传工作首先要争取政府领导和支持。2010年8月,武汉市综治委出台《关于综合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将打击传销作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工商、公安为主,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其次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武汉市各级工商机关紧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使打击力度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强化。武汉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在深入摸排、周密部署的前提下,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石桥地区传销犯罪团伙骨干实施了快速打击,摧毁传销窝点11个,教育遣返涉嫌传销人员200余名,抓获传销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骨干10余名,刑拘传销头目5名,有力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规范直销经营监管
熊世忠向记者介绍,目前,已有13家直销企业在武汉市设立分支机构,为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武汉市工商局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抓好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抓分类监管。对已取得武汉地区直销资格的四家企业,抓住直销企业招募、计酬、培训等关键环节,努力规范直销行为。对已取得直销牌照,但未取得武汉地区直销资格的企业,帮助其建章建制,督促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抓备案管理。直销企业培训计划、内容以及直销产品目录、零售价格、产品质量及标准说明书,以及直销产品的主要成分、适宜人群、使用注意事项等应当让消费者事先知晓的内容均须向武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分局统一报备,便于掌握情况,加强监管。
三是抓信用建档。建立直销企业信用档案,一户一档,内容包括直销企业名单及其直销产品名录、本市分支机构名单及服务网点、违法违规情况等。
四是抓行政指导。坚持服务和监管的统一,严格遵循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理念,主动上门为直销企业提供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