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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夯实基础 强化联动执法
——访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郭晓芬
作者:王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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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照重

  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和青岛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调的优势,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载体,以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为契机,逐步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近日,本报记者对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郭晓芬进行了专访。

  重视宣传“三位一体”查传销

  在打击传销工作中,青岛市工商局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协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打传”工作责任,注重“打传”宣传实效,占领舆论阵地,始终对传销活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经青岛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市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之间层层签订“打传”责任状,一级抓一级,落实打击传销工作。通过一张联系卡、一封公开信、一个信息平台、一支执法队、一份责任书,形成政府政令上下贯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工作扎实、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逐步延伸至无传销村庄、校园,建立起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体系。
  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揭露传销理论的荒谬性,戳穿传销骗人的谎言,从而提高群众的识别力和“免疫力”。促进群众纷纷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打击整治传销统一行动中,积极举报传销活动,形成“传销行为人人抵制”的积极氛围,实现打击传销活动全社会综合治理。

  牵头联动发挥各部门合力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青岛市工商局建立健全了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案件备案、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体系,充实和细化考核评比办法和标准,做到权责明晰,目标明确,把打击传销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并与当地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协作网、职能协作网、社会协作网等三个协作网,形成了由综治委牵头,街道、工商、公安和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创建无传销街道工作格局。
  郭晓芬介绍说:“针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日益突出的现象,青岛市工商局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清查整治工作,并取得成效。青岛市工商局要求各分(市)局‘打传’办及时与各区综治办沟通汇报,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协作网络和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对发现的网络案件线索及时移交。”

  转变观念创新直销监管模式

  据郭晓芬介绍,直销企业的企业形式决定监管部门必须采取不同以往的管理方式,青岛市工商局在创新直销企业监管模式上下了狠功夫,建立了以信息化监管为保障、以常态化走访为手段、以亲情化服务为主导的监管模式。
  转变管理方式,一是从以往对企业的随时检查、随意检查,转变为事前预约,提前通报检查事项;二是从以往居高临下式的强制检查,转变为定期的走访巡查,除依据举报实施的证据调取外,对直销企业的走访一律着便装;三是从依法强行索要直销企业的有关资料,转变为引导直销企业主动将经营信息、培训、会议等活动资料向市工商局报备。
  今年以来,青岛工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直销企业的经营机构和直销员进行检查,全年检查、走访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共计14次,通过检查,宣传了“两个条例”等工商法规,有力地促进了直销企业守法经营。

  分类管理高压严打传销活动

  谈及今后的工作打算时,郭晓芬说,青岛市工商部门将继续保持对传销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机制,适时召开“打传”工作会议,表彰“打传”工作突出单位和先进个人,带动打击传销整体工作的深入开展。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镇)”工作,加强对各(区)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在已创建30%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创建率100%。
  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与各新闻媒体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广大群众自觉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实施直销企业“分类管理”。将直销企业分为经营记录优良、有轻微违规问题、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和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或个人四类,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和规范。
  建立直销行业自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直销企业自律联席会议,强化直销企业自律意识,增强直销企业规范经营、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参与感。同时,研究制定《青岛直销企业行业自律规范》,从制度上规范直销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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