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奶粉消费引出纠纷 补偿
作者:管颖娇 范水亮 朱海


  本报南昌讯(管颖娇 范水亮记者朱 海)近日,江西省丰城市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奶粉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0元。
  前不久,丰城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黄某的申诉电话,称其购买了4罐某品牌奶粉,一星期后,其孙子在吃到第二罐奶粉时拒绝进食,并出现拉肚子等现象,随后被送至医院医治,共花去医疗费用5500余元。出院后,黄某拿着孙子的出院结账单,要求奶粉经营者屈某赔偿,遭对方拒绝,只好向工商机关申诉。
  受理申诉后,工商人员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奶粉经营者屈某坚持认为奶粉不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黄某出示奶粉质量鉴定结论,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经过工商人员多次耐心调解,屈某同意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一次性付给黄某2300元作为补偿。黄某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要闻·投诉】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奶粉消费引出纠纷 补偿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