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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骗局大揭秘系列报道(六)
“金路”诱惑万余人盲目“投资”
作者:时风娇 李建


    ■时风娇 本报记者 李 建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前不久破获该县首起互联网传销案。据悉,该案属于公安部针对“金路游戏”网络传销案发起的“集群战役”的一部分,“金路游戏”网站以“股权分红、预存回赠”为名吸引网民加入,实则通过互联网层层发展下线大肆敛财。此次“集群战役”涉及北京、河北、湖南等19个省市,共抓获该传销网络犯罪嫌疑人77名,涉案金额达到5411万元。
  6月6日,唐山市滦南县警方与唐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密切协作,将该县司各庄涉嫌参与“金路游戏”传销案的王某(男、25岁)抓获。
  今年5月16日,滦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市局经侦支队案情通报后,办案民警立刻调取王某涉案的工商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并与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及湖北枣阳警方沟通,进一步获取了王某涉嫌犯罪的证据。6月6日,刑侦大队与司各庄派出所协作,将王某在其家中抓获。
  警方查明,2011年8月,王某了解到“金路游戏”网站打着“娱乐也赚钱”的口号,在各类论坛网站招募代理商,而且分为七个套餐等级:两种普卡、木卡、铜卡、银卡、金卡、钻卡,会员投入从180元至28800元不等,收入也因此不同。王某当即花费7200元注册成为该网站银卡会员。
  之后,王某利用该网站的视频资料,在百度“直销吧”上发帖做宣传,以此发展下线来获取提成。至2012年3月,王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100余人,在传销“金字塔”上层级达10级以上,非法所得15万余元。
  像王某这样急于发财而在“金路网络”泥足深陷的并非少数。
  据介绍,“金路游戏”网站属于金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各网站、论坛、博客和贴吧等平台,宣传其注册资金1180万美金,经营范围辐射亚洲以及欧洲部分国家,采用“零投入高回报”的运营模式。实质是以游戏、入股等方法蛊惑网民加入,依靠发展下线谋取暴利。“金路游戏”网站宣传的盈利方式有游戏挣钱、预存回赠、推广赚钱和加盟分红,并承诺月收入可达万元以上。
  按照金路公司宣传,缴纳一定费用获得会员资格后,会员即可在金路网站农场、斗地主、中国象棋等小游戏中赢得游戏金币,可以通过金路公司的网银兑换人民币,同时可以享受预存回赠待遇,如3600元的铜卡会员可以获得550万金币,首次返还5万金币,剩余按游戏时长每小时2000金币返还。按照公司承诺1000金币价值1元计算,铜卡会员即使什么都不做就能赚到1900元。银卡及以上等级会员还拥有公司股权份额,可以获得分红。
  然而,当会员要求以游戏金币兑换人民币或者返现分红时,金路公司却要求其必须发展下线才能获得利益,并且设置了诱人的奖励机制:每发展一位下线获得推广套餐金额5%的销售提成,如下线付款7200元购买银卡套餐,可提成360元;银卡、金卡和钻卡属于矿股套餐,可获得10%的销售提成奖。除此之外,还有管理津贴、代理津贴、服务津贴、市场金马奖等多种奖励。
  今年3月,湖北枣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开始侦办“金路游戏”网络传销案。6月5日,公安部统一指挥北京、河北、湖南等19个省市警方统一行动。
  据警方介绍,办案民警登录金路公司网站后,在注册地查询不到该公司任何信息。随后,枣阳警方辗转8个省市、行程数万公里、调取证据1000余份、比对平台信息1万余人次,最后认定该公司通过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属于传销行为。枣阳警方立刻追踪大量涉案资金的流向来到北京,顺藤摸瓜抓获嫌疑人朱某。至6月初,枣阳警方照此方法共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追缴涉案资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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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3 版:服务·打击传销 规范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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