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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车消费应事前约定
作者:小榭 芙蓉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小 榭 芙 蓉 记者 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消协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他购买了一辆奔驰二手车,一个星期后,发现该车的车漆脱落,之后得到专业汽车修理厂的验证,车辆的车漆并非原厂漆。
  据悉,张先生于今年4月7日在南京某4S店花费24.6万元购买了一辆公里数5.6万公里,车龄为2年的奔驰C200二手车。购买该车一周后,张先生发现车漆有轻微脱落,遂致电给4S店马经理反映该情况,被告知是在高速行驶时被小石子擦到所致。然而,一个月后,车漆脱落情况更加严重,有的地方甚至有鼓起来的痕迹。张先生再次致电4S店,对方再三表示该车漆为原厂漆。直至5月中旬,张先生在朋友处洗车时,对方告知该车子并非原厂漆,且指出多处做漆的痕迹。之后,张先生找了多家专业汽车修理厂进行验证,结果是除了车顶,其他地方均不是原厂漆,且车漆并不是在正规4S店做的,材质不佳,做工粗糙,极易自行脱落。
  张先生希望4S店给出合理的解释及适当的赔偿,但始终无法达成共识,于是投诉至南京市消协。据4S店马经理解释,在收购二手车时,不过问是否为原厂漆,只要没有大问题,收来摆出来卖就是。
  在南京市消协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由4S店对脱落的地方重新做漆,并且送消费者汽车保养中的A保和B保,即:A保是更换机油;B保是更换机油、机滤和空气滤清器。
  在购买二手车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陷阱和隐患。例如销售者或车主隐瞒车辆大修记录等真实车况,以便售出高价。为此,南京市消协呼吁广大二手车经销商以诚信经营为本,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注意事前约定,将重要条款都写进购车合同中,并约定好违约责任。在遭遇消费纠纷时,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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