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朱殿立 记者尹训银)今年国庆节期间,山东省东明县某烟酒副食店曹某在其店门前挂出了“回收高档礼品”、“回收名烟名酒”的牌子,想趁节后买个便宜赚笔小钱。没想到,曹某不慎收购了假烟酒,赔了钱不说,还被工商机关立案查处。
10月9日,曹某从某市民处回收了6条某品牌高档软盒烟、2件共12瓶某品牌高档酒。10月12日,曹某把回收的烟酒卖给了某公司。某公司负责人宴请客户时,打开一品尝,发现在曹某处买的烟酒都是假的,便把曹某举报到了东明县工商局。
工商人员依法查封了这批假烟酒,并对曹某立案查处。经调解,曹某双倍返还某公司烟酒款。据了解,工商机关没有礼品回收这项注册业务,礼品回收店要么是无照经营,要么是超范围经营,应依法予以查处、取缔。烟草属国家专卖产品,实行许可证制度,私下回收、交易,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