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省环保厅日前宣布,到今年年底,杭州、宁波将成为浙江省内首批供应国Ⅳ标准汽、柴油的城市。作为对《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回应,浙江省对车用油品升级提出了明确时限:2013年6月底前,全省将全面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
据浙江省对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等七座城市的PM2.5的监测数据显示,以PM2.5、灰霾为代表的空气复合污染,已经成为浙江空气污染新的主要因素。PM2.5成因复杂。但一般认为,化学燃料的燃烧、机动车尾气排放以及扬尘污染,是城市PM2.5的主要来源。浙江省政府9月正式发布的《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将严管机动车增长,作为治理PM2.5的首要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未来三年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不断增加公共汽车专用道,加快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减少因交通拥堵造成的污染。同时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更新换代速度,鼓励尾气排放少的天然气、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辆投入营运市场。同时在全省各地普及公共自行车,全省主要城市到2015年都将建成公共自行车网络。
浙江省环保厅表示,如果浙江全面推行国Ⅳ车用汽、柴油,在机动车保有量不变的情况下,每年可减少污染物排放33.3万吨。除此之外,尾气排放量大的“黄标车”在浙江也将逐步成为历史。未来,浙江全省新车及转入二手车注册登记都将实行新的门槛,低于国Ⅳ标准的车辆将无法在浙江登记上牌,同时每年淘汰不低于15万辆的“黄标车”。 (解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