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朱 海 通讯员邹友平 李 毅)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个体货运司机聂先生专程来到该县消费者协会,将一面绣有“消费者保护神、人民的好公仆”字样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
今年8月28日下午,聂先生来到该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的货车在一修理部维修时,发生火灾,驾驶室被烧毁。聂先生要求修理部老板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但因双方意见悬殊,双方差点动了手。
接到投诉后,新干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实地查看,并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原来,聂先生是在今年8月26日将货车开到修理部进行维修的。8月28日,该修理部修理工在焊接驾驶室时,因操作不慎造成火灾,虽全力抢救,但货车驾驶室还是被烧毁,事故责任主要在修理部。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修理部一次性赔偿聂先生经济损失2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