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城市路桥“打包”,强制车主买单,属于权力摊派,一刀切固然让相关部门省去了很多麻烦,却制造了新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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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是时下不少城市的通行做法。在国家加大力度清理整治路桥收费的背景下,这种年票制开始遭遇尴尬:新近开征的广东惠州市,七成车主未缴费;东莞市92万辆汽车,两成欠缴年票……对一些市民而言,提起年票制很无奈:这条路,这座桥,不管你走不走,都得留下“买路钱”,且要年年缴(据《新京报》10月29日报道)。
城市路桥“打包”收费,对于经常上路的车主来说是好事,不但可以省去每次交费的麻烦,还可以从中得到优惠。但对于不常上路的车辆来说,路桥“打包”收费就有强制摊派之嫌。因为不管走不走,走多少,都得交钱,这显然不公平。
年票制是一些城市路桥撤销收费站点后推出的一种收费模式,换言之,这并非取消收费,而是改变了收费形式。因为取消了收费站,无法计次收费,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打包”向车主收费,可能是最好的办法。对于路桥方面来说,自己的利益并没有因为取消收费站而受到损失,相反,还可能因此增加收益,因为不管车辆走不走都要交费。但对于车主来说,则是喜忧参半,走得多的人高兴,走得少的人则闹心。
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是一种摊派,而强制车主买单,则属于权力摊派,这不合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七成车主未缴费,遭到了车主的反对与抵制,说明这种计费方式存在问题,导致了不公平。有关部门应该对这种计费方式进行反思。
除了受到不公平的指责,路桥费的去向和用途也受到了质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路桥收费必须专款专用,征收的年票费应用于偿还城市路桥、隧道建设的贷款。然而,一些路桥费却变成了政府性基金,除偿还相关路桥项目贷款外,更多的是用于统筹解决城市道路设施的问题及新建公路的投资,这就让这种收费变了味。本来用于偿还路桥建设贷款的收费,很多情况之下变成了政府的“聚宝盆”,成为政府资金的一种来源,收起来常常永无止境,这种违规收费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按照国内的惯例,即使百姓反映强烈,违规摊派收费最多是以停止收费完事,鲜见有人被追责的,这也是为什么屡屡发生违规收费的主要原因。因此,对于这种摊派式违规收费,应该进行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