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11月5日晚,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发表了一封致银监会主席尚福林的公开信。他在公开信中称,信用卡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请求银监会对银行业涉及信用卡的霸王条款进行整顿或者废除。“透支1万元,哪怕是剩10块钱没还,银行也按照1万元计息,太不公平了。”拥有两张信用卡的王新亮律师说,在看到媒体报道信用卡使用者没能按时全额还款产生高额利息的消息和查阅资料后,他起草了公开信。
在公开信中,王新亮说,银行业关于信用卡的霸王条款主要存在以下三点违法行为:
一、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申领信用卡时,银行并没有明确告知信用卡逾期还款利息及违约金的计收办法,尤其是没有明确告知部分还款却按全部应还款数额计收利息。尤其是众多银行的网上申请信用卡业务中,在领用合约(或协议)中也没有明确详细的告知计收办法。
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无意间或无力还款时,已还款部分属于已经履行的义务,不应当将已还款部分还计入全部款项内计收利息,此行为是一种明显的显失公平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
三、银监会去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4款明确规定,银行业在消费者提交的申请当中要以“重要提示”的形式告知消费者计结息规则、滞纳金收取方式。“银行既违反了银监会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或公平交易权。这明显是霸王条款,是违法行为。”王新亮说。
王新亮认为,银行相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明显处于强势地位,银行利用这种强势地位,不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霸王条款,已经广受社会各界诟病。作为银行业的监管单位,银监会有义务责令银行整改,明确要求银行废止相关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除了工商银行外,绝大多数银行采用全额罚息的计息方式。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全额罚息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银监会规定。
不过,王律师的公开信在网上得到了力挺。记者注意到,在王律师通过个人微博发布公开信后,不少网友纷纷转发、留言,予以声援。借贷网官网表示,请求废除信用卡霸王条款,希望不要最终不了了之。
王新亮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公开信在通过网络渠道发表后,他又于11月6日通过EMS特快专递和电子邮箱两种途径把公开信寄给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不过,银监会6日对记者表示,暂时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