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堵车?害命?
作者:张鹏


    ■张 鹏

  “从现场到医院短短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几乎无车避让,可悲!作为医生我为之生命而惋惜。”这是北京120急救医生王雨竹12月7日晚在微博里记录下的一位急救大夫的无奈、失落和痛心。而就在她写下这段文字之前,她眼睁睁看着一团生命之火在苦等近一个小时后,开始逐渐熄灭。
  为抢时间,救护车可随意借道,为何被死死地堵在路上?这是所有人共同的疑问,而通过微博中的描述,“几乎无车避让”更是成了舆论口诛笔伐的焦点。一项网络调查显示,遇到急救车不避让的私家车竟超过一半以上。究其原因,一些司机坦言,并不是自己不想让,而是“以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让”。同时对于很多人来说,此类情形下 “能否闯红灯”、“违章会不会挨罚”等问题也不甚明了,听着身后不断重复拉响的警笛,看着面前转瞬即逝的空隙,等车焦虑的心情使得自己实在不知该如何处理,只能随大流不断往前挪动。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而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避让。对于不避让的社会车辆,按照交通法,应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罚款200元。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要处以5日至10日的拘留。然而对于早晚高峰道路拥堵这样的极端情况,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责任认定。而且在类似情况出现时,社会车辆应当如何避让执行任务中的警车和救护车,也没有具体的行为引导。因此这也就形成了法律规范上的“真空地带”。
  而如果说“无人让车”尚且还可以归责于法律规范有待完善的话,那么诚如一些车主反映,“无路可让”背后隐藏的问题,却更加值得深思。王雨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曾尝试过改走自行车道,或者越过马路中间隔离带改为逆行。但自行车道上违章停靠的机动车,以及对面行车道满满的车辆,无情地打消了他们最后的“求生”念头。北京市急救中心副主任范达认为,除了急救站点布局不能满足需要外,道路交通的阻碍也严重阻碍了急救任务的进行。“虽然急救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违反交通规则,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即使违反交通规则,急救车也无法做到救急。应急车道被占,公交车道被占,甚至自行车道也被大量私家车所占用,急救车根本无法通行。”
  对于车道被占,我们可以呼吁更为合理的道路规划,但从早先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到前些天谈论的“车窗抛物”,再到如今的“急救车遇堵”……种种事实已经表明,也许我们呼吁的仅仅是自身逃避责任的借口,真正需要反思的反而是我们自身的行为,面对“堵车”或者可能成为“害命”的起因时,我们是否应该以我们自身的驾驶行为去反观,是否有可能避免堵住救急的通道,给危殆的生命留一线生机?
  法律真空可以填补,道路设计可以优化,意识缺失却无法缝合。救护车警笛鸣响的是生的希望,种种不良行为挑战的是人的底线。生命之道,理应我们共同守护!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1 版:汽车·观察】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堵车?害命?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