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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好例会 以会代训
——访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工商局白沙工商所所长马建刚
作者:耿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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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耿记安
  近年来,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工商局白沙工商所积极创新监管措施,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日,记者采访了白沙工商所所长马建刚。
  白沙镇位于中牟县西部,西依郑州市郑东新区,东接中牟县城西区,面积66平方公里,辖区有企业商户1600多家,其中食品经营户达209户。马建刚告诉记者:“白沙工商所在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中,一手抓监管,一手抓制度建设,今年年初以来共办结食品案件45起,罚没款20余万元。在重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同时,工商所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长期以来,白沙工商所一直通过实施以经营者自律为基础,工商执法为保障的准入监管,努力实现关口前移。一是严格登记管理,把住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登记的有关规定,严格登记把关,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坚决不予受理和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是严管入市环节,把住食品质量安全关。严格管理商品入市购进、仓储、销售3个环节,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账,及时索取质量检验检疫证明,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及时进行检查或抽查,避免“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三是完善查验登记,把住食品市场准入备案关。通过推行食品购销合同,规范了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在肉类交易中,实行与供货厂家签订场厂挂钩合同、场地挂钩协议,实行定点屠宰、定点销售和严把两证两章关,有效防止了病害肉禽、未经检疫肉禽流入市场。四是强化控制措施,严把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关。通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和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办者、食品经营者上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增强了市场主办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自觉实施有效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向消费者提供更加卫生、安全的食品。
  近年来,白沙工商所通过食品经营户例会的形式,建立与食品经营户的沟通、交流渠道,实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有效地促进了行业自律,强化了社会监督,开创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局面。
  马建刚向记者介绍,“食品经营户例会由工商所召集,每月一次,参加者为辖区所有食品经营户。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以会代训。学习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今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通过执法人员和商户共同学习、共同提高,提高了食品经营户的依法经营意识。二是通报食品市场的流通情况,对新闻媒体报道的、相关执法部门通报的、本部门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告知商户,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减少或避免由问题食品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表先评优。按照上级要求,该所在辖区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店评比工作。结合工商所平时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情况以及消费者对这些单位的满意程度,评比出食品经营的优秀商户。两年来,该所辖区已创建示范店12个,极大地提高了各商户积极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热情。四是商户之间相互交流经验。每次例会,该所工作人员会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让经营户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的内容,并且将本月以来针对食品流通环节开展的专项检查、抽查等工作情况向各商户进行通报,将在平时检查、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带到会场上,以案例的形式给商户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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