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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配不合格经营者赔款
作者:朱海 余卫


  本报南昌讯(记者朱 海 通讯员余 卫)近日,江西省乐平市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配件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今年10月18日,消费者吴某花费2.35万元,在乐平市一汽配店购买了一套单油缸汽车总成,并安装在自己的工程车上。10月21日晚,工程车在行驶时发生了翻车事故。经维修技工查勘,怀疑是总成有质量问题,并引起故障导致翻车。多次与汽配店老板交涉无果后,吴某向乐平市工商局投诉。
  接诉后,乐平市工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发现汽配店既不能提供上述总成的产品合格证明,又没有可供送检的同类产品,致使执法人员无法判断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最终,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汽配店同意一次性赔偿吴某经济损失1.5万元。
  乐平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主动向经营者索要产品合格证或服务项目说明书等票证,以便自己正确了解产品性能、服务内容。一旦权益受损,也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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