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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消协发布通信领域消费者投诉分析
捆绑销售等五大问题成热点
作者:周锦珊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周锦珊 记者顾艳伟)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消费者协会首次发布针对桂林移动、电信、联通3家通信运营商的投诉分析情况。2012年,桂林市消协接到对3家通信运营商的投诉总计164件,再次位居全年各类投诉的榜首,并占全年所有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达到53.9%,捆绑销售、擅自开通收费业务、话费纠纷等成为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
  据桂林市消协秘书长张玉保介绍,3家运营商均有提供移动通信和宽带网络服务这两项业务,消费者的投诉也主要集中在这两块。其中针对移动电话服务的投诉,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开通收费业务。桂林联通公司和桂林移动公司在此方面分别被投诉20件和7件,有些消费者甚至反映被开通多项莫名业务,取消后又反复被开通。
  二是话费纠纷。消费者主要反映上网流量费的计量、返还话费不及时等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桂林移动公司被投诉19件,桂林联通公司被投诉17件,桂林电信公司被投诉13件。
  三是实际情况与宣传广告不一致,说法与做法前后不一。通信运营商宣传海报的内容或营业员口头介绍的情况,与实际签合同的情况不相符,存在误导消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
  四是营业厅销售的手机质量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商家故意拖延时间逃避7天退机或者15天换机的期限,或对于保修期内的手机质量问题,有的商家故意称是人为原因导致,要求消费者付费维修。
  五是业务差错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强制购机及捆绑业务。主要表现在,通信运营商多次无故给消费者在用的手机停机,造成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手机;强制性规定用户预付话费的使用期限和使用方法等。
  针对宽带网络服务的投诉主要是,宽带安装速度慢,信号不好,经常断线,维修速度慢;消费者停用宽带后仍然按原资费收费;未按协议给消费者提供之前承诺的服务,如消费者要求4M的宽带只提供2M的宽带;捆绑销售及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如运营商要求消费者开通宽带必须购买手机,或者用户想用宽带,运营商却说只能办理光纤等。
  201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用户服务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各通信公司在加强电信用户服务消费提醒方面的有关事宜。“通信运营商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时打折扣,是引发各类消费纠纷的关键。”桂林市消协秘书长张玉保说,通信服务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今后,桂林市消协将定期公布3家运营商的投诉分析情况,以此引导消费,消费者在接受通信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可以向运营商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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