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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局发布去年第四季度诉求热点
4类消费纠纷多发
作者:王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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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文郁
  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维权难度大;快递行业申诉数量多;汽车、电动自行车申诉数量上升……近日,辽宁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2012年第四季度诉求热点。
  2012年第四季度,辽宁省工商局12315中心受理各类诉求5.6万余件,其中,消费者维权申诉6255件,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举报1565件,各类法律或消费咨询48780件。目前已解决589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0.71万元。据介绍,从第四季度受理情况上看,4类消费纠纷问题比较突出。

网络电视购物维权难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假冒和伪劣商品时常出现,售后服务无法保障,就餐住宿标准达不到网站宣传的标准;二是虚假宣传和误导欺诈问题。经营者以中奖、回访等名义向消费者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经营者不遵守网站承诺,随意调高价格,添加限制条件,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的规定;三是团购消费陷阱问题。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时,遇到经营者后追加限制条件。使用优惠券的就餐住宿标准与不使用优惠券有很大差异,婚纱写真等摄影服务暗藏隐性消费,未使用的团购优惠券逾期不予退费等。
  ●工商提醒:网络、电视购物由于是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对商品质量、规格、颜色等属性的了解,主要依赖于经营者的宣传介绍,纠纷比实体店要高。由于调查取证比较困难,消费者维权难度较大。消费者在参加网络、电视购物时,要注意避开陷阱。

快递行业申诉数量多

  网络、电视购物剧增,快递服务快速发展,消费者申诉问题也不断出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快递服务不快,送货延时过长。二是不按约定地点送货。三是先签字后验货出现问题推卸责任。四是货物损毁或丢失,赔偿金额与货物价值差异大。
  ●工商提醒:消费者要选择那些口碑好、服务相对规范的快递公司,贵重物品务必进行保值,快递服务费用越低廉,托运物品丢失损坏风险越大。

汽车电动车申诉量上升

  汽车、电动自行车大量进入家庭,引发的申诉也逐渐增多。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汽车质量问题维权难。由于此前汽车销售没有国家统一的“三包”标准,导致一些消费者面对新车出现的故障或质量问题,很难要求经营者退车换车。二是汽车维修有陷阱,一些经营者钻消费者不懂汽车维修的空子,有意夸大故障问题,或以安全没有保障为借口,误导消费者更换配件,或安装一些并不需要的配置,甚至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三是电动自行车没有国家统一的“三包”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售后服务与维修问题,完全取决于厂家或经销商的承诺,承诺不兑现的问题经常出现。电动自行车电瓶质量问题多。电动自行车电瓶品牌多,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电动车所配电瓶并不是原厂电瓶。
  ●工商提醒:维修汽车最好先咨询业内人士,或找懂维修的人陪同前往;购买电动自行车最好选择大品牌的产品。

家具行业消费纠纷增多

  装修季节过后,家具销量增大,消费纠纷数量也随之增多。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送货安装问题。不按规定时间送货,送到的家具与消费者订购的不一样,安装中出现问题,甚至造成家具损坏。二是家具质量问题。经营者销售无厂名、厂址、商标的家具。三是家具售后服务问题多。维修不及时,变相收费或没有收费标准随意收费。目前没有国家统一的家具“三包”标准,售后服务全靠经营者承诺,经营者不履行承诺,消费者难以有效维权。
  ●工商提醒:购买定制家具时,要将家具的规格、型号、颜色、送货安装日期、售后服务标准等,在购买合同上详尽写明。经营者送货或安装前,要仔细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指出,或在收货单上注明,或不进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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