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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卡前后商家玩“变脸”
——安徽省滁州市消协点评预付式消费四大问题
作者:梁岩 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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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岩 本报记者 洪敬谱
  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内容呈现多样化,引起社会关注。近日,安徽省滁州市消费者协会结合相关案例点评预付式消费四大问题。
  问题一:擅自更改服务内容、使用期限、服务标准
  案例1:郭小姐在滁州市一家美容中心购买了5000元的美容卡,使用几次后发现该中心的服务态度越来越差,即使是提前预约,该中心也推脱说没有时间,无法安排服务。
  案例2:张小姐在滁州市一家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2800元的贵宾健身卡,约定可消费50次,但在消费36次时被告知次数用尽。张小姐认为健身中心的记录和自己的贵宾卡记录不符。
  点评:部分经营者采用各种手段夸大产品效果或服务质量,售卡拿到钱后,降低服务质量及服务标准,部分消费者为省麻烦,只能忍气吞声,想要退卡,经营者以种种借口搪塞。《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发行预付卡,意味着经营者与消费者形成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应平等。上述经营者的做法,不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问题二:变相限制消费,提高使用门槛
  案例1:李先生在滁州市一家竹纤维店选中了一款毛巾,使用预付卡付费时,被告知该款毛巾不在预付卡使用范围内,只能用现金支付。
  案例2:高女士在滁州市一超市购买热水瓶时,标价21.8元,九折后19.6元。高女士使用预付卡付费时,超市仍按21.8元收取。高女士提出质疑,超市称只有使用现金才能享受到折扣。
  案例3:马小姐在滁州市一家KTV办理了一张预付卡。第一次使用时,是在一个节日的前一晚,商家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预付卡,第二次使用在一个普通工作日的晚上,商家又告知使用预付卡不能享受当晚折扣优惠,只有使用现金才能享受。
  点评:购买预付卡的消费者,大部分是因为抵挡不住预付卡带来的优惠,可是真正使用时却发现限制重重。《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经营者使尽浑身解数,吊足消费者胃口后,一旦预付款落袋,就开始“变脸”,故意设置苛刻条件,从而拉低经营成本,提高营业利润。该行为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问题三:霸王条款限制转让、退卡
  案例1:吴女士在滁州市一家健身房办了一张预付卡,充值2000元。前些日子,吴女士举家搬迁,嫌地方远,锻炼身体不方便,想把卡转让。经营者答复称一人一卡,除消费者本人外,其他人概不能使用。
  案例2:王小姐在滁州市一家美容纤体时尚店购买了6000元的贵宾卡,美容数次后没有效果,王小姐想要退卡却被告知该卡一经售出便不可退。
  点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经营者单方规定预付卡不得转让,对于消费者显失公平。 “本卡一经售出,卡内金额一律不退”是常见的霸王条款之一。如果是在预付卡的使用期限内,卡内金额一律不退,有悖于《合同法》中有关在不可抗力情形或经营者存在违约情形下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经营者有强制消费之嫌;如果超过了卡的使用有效期,卡内金额既不能用也不能退,经营者有侵占消费者财产之嫌。《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问题四:玩失踪、躲猫猫
  案例1:刘先生在滁州市一小区的健身房内办理了预付卡,出差一段时间回来后,发现该健身房已人去楼空。
  案例2:黄女士为其在滁州市读书的女儿办理了一张超市预付卡,方便其女儿使用。女儿临近毕业,卡内还剩4000元左右,再去消费时,发现该超市已搬家,不知去处,经拨打12315咨询后才获悉该超市的新位置。
  点评:店铺停业、老板“失踪”,此种现象成了预付卡纠纷中的一大 “亮点”。没有明确的被诉方,消协无法受理,又因金额较小,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难,使得纠纷难以处理,预付卡里的余额打了水漂,消费者求助无门。《消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针对预付式消费问题,滁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办卡前要详细了解经营者的合法性和市场信誉,不要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商家,不要一次性充值太多。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限制性约定,索取发票。如果发现格式合同有失公平,要敢于提出质疑。另外,遇到商家失踪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滁州市消协建议,相关部门应对经营企业规定登记准入条例,最好把预付资金交付第三方监管,将违规的经营者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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