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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达包卖得比香港还便宜
一查,原来是假货
作者: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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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金属扣无包装的是正品(左),有包装的是冒牌货(右),大小明显不一

图2 上面的是正品,下面的是冒牌货

图3 在媒体通气会上,消费者展示假冒的普拉达手提包图

图4 消费者在卖场讨说法
【被投诉对象】重庆市江北区星光68号广场及深圳兆宇投资有限公司◆【投诉主题】怀疑所购普拉达手提包为假货,要求赔偿◆【投诉人】吴小姐等
■本报记者 刘文新 文/摄
  重庆两名消费者怀疑购自该市江北区星光68号广场的普拉达(PRADA)手提包为假货,通过新浪微博披露之后,多名消费者前往卖场讨说法。工商机关接到消费者举报后对涉案商品进行了查封。经销商紧急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坚称所售商品是正品,只不过是过季品、残次品。近日,普拉达商标权利人——普拉达有限公司从卢森堡总部出示的鉴定报告显示,这批涉案商品均为假冒的伪品。

临时展台促销普拉达

  2012年12月13日下午,新浪网友@冰童forever在微博中透露,其朋友在星光68号广场负一楼卖场买到普拉达假包,前去退货时发现,卖场聚集了十多名消费者,为买到假货向经销商讨说法。
  记者当天赶到现场发现,普拉达卖场是在星光68号广场负一楼中庭空地临时搭建的一个展台。星光68号广场推广部经理李婧告诉记者,该部门与深圳兆宇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于12月7日至15日在广场负一楼推出国际名品嘉年华优惠促销活动,由该公司承担活动所有国际知名品牌商品的陈列和售卖,广场提取销售额的10%作为场地和管理费用。该公司来洽谈前,提供了完整的营业执照、国内外品牌授权书、货品报关单等手续。据此,该部门认为该公司的商品是正品。
  12月13日上午,消费者吴小姐与张小姐反映她们购买的普拉达手提包是冒牌货,要求赔偿。由于协商未果,两位消费者通过手机发布了微博,引来其他消费者要求退货。同时,两人还向工商机关举报。
  当天下午,重庆市工商局江北区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要求经销商提供这批手提包的入境手续。经销商称目前只有普拉达眼镜入货单,暂时无法提供手提包的入货单。工商人员随即查封了卖场所有的普拉达和巴宝莉手提包,共计22箱。

售价低于免税专卖店

  吴小姐是普拉达品牌的忠实粉丝。吴小姐告诉记者,12月9日,她在星光68号广场国际名品嘉年华活动现场,惊讶地看到,BN2274型号普拉达手提包标价为1.08万元,前不久她去了香港,了解到同款包的售价为1.5万元。“按理说,香港专卖店免关税,普拉达进入内地市场售价只会更高,价格怎么会更低呢?”吴小姐说,“当时感觉售货员也不专业,全都没带手套,另外还看到十多幅眼镜凌乱地堆积在柜台里,难道不怕磨损吗?”
  尽管心存疑虑,吴小姐还是订购了一款橘色大号手提包。同时,她还把信息告知了好友——同为普拉达发烧友的张小姐。张小姐订购了一款9800元的橘色中号包。
  12月12日,吴小姐和张小姐接到通知后去卖场取货。“回到家把新旧两款包一对比,发现很多疑点。”吴小姐说,新包皮质明显偏薄,比其他正品包手感粗糙得多,且有一股刺鼻味。新包的字母标识图案模糊,正品包的字母标识则非常清晰。新包的字体和正品包明显不同。随后,吴小姐与张小姐前往卖场要求退货。
  吴小姐介绍说,经工商机关协调,部分消费者选择了退包并获得全额退款,但她拒绝退货。“我不退的原因,是我坚信我买到的是假货,经销商知假卖假,不能就这样一退了之。更气人的是,经销商居然要求消费者在‘退货理由’一栏中写上‘不满意’,这不是把责任全都推到消费者身上吗?”

消费者质疑5个细节

  12月14日上午,重庆市、江北区两级工商人员再次来到星光68号广场,约见星光68广场总经理杜国疆及深圳兆宇投资有限公司运营负责人王经理等人。工商人员表示,要鉴定这批商品的真伪,必须请其商标品牌权益人或其委托人到场,参与鉴定。随后,重庆市工商局发函联系其商标品牌权益人。
  12月14日下午,星光68号广场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记者及消费者代表通报事件进展。经销商负责人王经理接受了媒体采访,并回答了消费者的5个质疑。
  ●质疑一:报关单上“货物”一栏为“眼镜和皮具”,且报关时间为2009年3月,为何现场卖出的普拉达包会有2012年的新款?
  王经理:2012年新进货的报关单据当初没有一并发过来由星光68号广场审核,我们确实存在过失。但新货有市场需求,我们就调运过来了。现在正在将新报关单据送往重庆。
  ●质疑二:手提包的款式、型号、色泽与正品完全一致,为何肩带宽度和金属扣字母形状却完全不同?
  王经理:这些货都是公司采购部在海外集中采购的尾款或过季货,的确存在一些不如意的商品或残次商品,这点请大家理解。但残次品也是正品,不是假冒伪劣商品。
  ●质疑三:一家注册资金仅100万元的公司,为何能采购并代理到多达数十箱、成百上千件的奢侈品包?
  王经理:我不知道,可能是100万美元吧。
  ●质疑四:这次促销的普拉达包价格低得惊人,另一方面这些款式在香港、欧洲国家都没有销售,怎么解释?
  王经理:我们公司成立10多年了,从2009年开始代理普拉达品牌。不能因为其他国家、地区没有这款商品,就说我们的商品是假的。
  ●质疑五:深圳兆宇投资有限公司是否具有普拉达的代理销售授权书?
  王经理:我们和普拉达公司签的是购买合同。公司海外采购部由十余人组成,他们购买的都是正版商品,来自欧洲的各大百货公司。因为我们是投资公司,主业是采购并销售国外的化妆品和服装,采销普拉达等奢侈品只是副业。我们采购了商品,都会与对方签订销售合同,也就获得了在国内销售该产品的权利和资格。
  随后,王经理向媒体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展示了一份英文的销售合同。现场一位英语水平较高的消费者代表阅读完该合同后指出,对方公司明确提到:“只是承认其购买了相应产品,但并不意味着其事后销售的产品,都出自其采购的公司”。
  对于这份合同,有业内人士介绍,国际知名品牌都有很强的法律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合同中都会有此自我保护性和对公众的警示性说明。换言之,这种合同绝非代理授权书。对此,王经理以“我对英语不熟”、“这些合同不是我去签订的”为由,拒绝再发表意见。

涉案商品为假冒品

  据了解,工商机关接到消费者举报后,立即查封现场并展开调查,目前已收集了深圳兆宇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手续资料及与星光68号广场签订的进场促销合同。在暂时没有得到鉴定结果的情况下,为尊重消费者本人意愿,工商机关和广场协调经销商进行了全额退货处理:担心买到假货并愿意退货的消费者,已退包并领回了自己的现金或定金;暂不愿意退货的消费者,则等待调查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做相应处理。
  2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一处处长唐川告诉记者,普拉达商标权利人——普拉达有限公司日前给江北工商分局出具的鉴定报告指出,普拉达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重庆星光68号广场销售普拉达产品,这批涉案商品均为假冒的伪品。
  唐川介绍说,涉案商品价值200多万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规定,有了这份鉴定报告,消费者至少应该得到双倍赔偿,深圳兆宇投资有限公司会受到高额罚款,甚至可能被追究刑责,星光68号广场提供了销售平台,要承担审核、监管和督导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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