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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消协公布2012年投诉情况
销售服务营销合同纠纷多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12年西安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56件,解决3899件,解决率为96.1%,接待来人来电咨询6.1万余人次。
  西安市消协秘书长李安邦告诉记者,2012年全市消协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与2011年度相比,投诉总量下降了29.37%,主要原因:一是社会各界和职能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政府行政部门转变职能,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查处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净化了消费市场;二是经营者越来越认识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纷纷加强售后服务工作,守法意识、自律意识不断提高,解决消费纠纷的态度改善,使消费纠纷和解量增加;三是维权渠道的多元化;四是各级消协加大消费教育的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将消费维权关口前移,使事后维权变为事前防范。
  去年受理投诉的第二个明显特点就是营销合同问题有所上升。2012年西安市消协共受理营销合同投诉371件,占投诉总比例的9.1%。主要表现在房地产、房屋装修、家具等方面。一是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延期交房不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等。二是消费者在装修时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装修公司在装修时不能按期交工,装修材料与约定不相符。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时,装修公司找种种理由、借口推诿,不予赔偿;三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家具购买合同或定制家具合同,约定好交货时间交不了货,家具送到验收时发现与当时所购买时看到的产品不相符,有色差,定制家具尺寸缩水等。
  销售服务投诉明显上升。2012年西安市消协共受理销售服务投诉338件,占投诉总比例的8.3%。由于电视购物、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不用出门就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因此,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上了这种购物方式。但是这种销售服务出现问题后处理起来比较难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电视购物消费者都是在电视上看广告后购买,但收到货物时却与广告不相符,与商家联系,商家都是在外地,推诿不处理,或者是花大价钱买来的却是低劣货;二是有的网站以低廉的价格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下订单,然后又以货源紧张等理由不按时发货,甚至不予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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