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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工商所所长访谈录
加强信息化建设 提升监管效能
——访浙江省宁波市工商局海曙分局西郊工商所所长汪波
作者: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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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郑铁峰
  浙江省宁波市工商局海曙分局西郊工商所所长汪波向记者介绍,近年来,该所从辖区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力量有限的实际出发,通过强化经营者自律他律、强化主体信用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汪波说,西郊工商所从食品经营者教育培训工作需求出发,制作了一部面向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海曙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业前教育食品安全宣传音像教案,对经营者“做什么、怎么做”进行细化规范,模拟操作。该宣传教案分三大部分,分别对应食杂店、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超三大食品经营主体,按经营场所要求、经营要求等监管内容进行宣讲。食杂店侧重店容店貌、证照上墙、进货查验、票据保有等内容;食品批发企业突出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电子监管、一票通等要求;大型商超强调自制食品、散装食品、临期食品、不合格食品销毁等管理规范。该宣传教案投入应用后,向相关食品经营主体负责人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了宣传和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西郊工商所通过组织力量排查,摸清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建立了主体分类信息库,把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划分为婴幼儿乳制品批发、非婴幼儿乳制品批发、酒类批发、食用油批发、配送中心、其他食品批发、母婴食品店、酒类专营店、其他零售企业、食品网络经营单位、食杂店、大型商超等类别。
  按照食杂店、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超等不同主体的监管要求,西郊工商所分类制作了3种巡查登记表,加强巡查,及时将监管信息录入主体信用档案。坚持按照食杂店监管要求,监督指导经营者加强自律管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针对食品批发企业,西郊工商所强化电子化监管工作,落实市局有关食品经营仓储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规范临期食品提前退市、过期食品退市销毁等行为。对大型超市,西郊工商所强化商品质量准入、仓储、销售、退市全流程监管,督促超市完善各项自律管理制度。
  西郊工商所与分局信息办合作,开发了海曙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平台。该平台下设“电子地图”、“建档信息”、“监管信息”、“工作提醒”、“字典维护”五大部分,其中以“电子地图”为重点。平台最大的特点就是利用三维地图和空间地理技术,以责任区网格为基本监管单位,实现食品经营主体定位、具体信息查询提示、主体统计分析、信用监管等多种功能。平台通过“电子地图”形象直观地显示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的位置和信息、网格监管干部、监管网格内各食品经营主体的统计情况等相关信息。该平台的投入应用,使责任区干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大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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