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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消费者的神圣权利(下)
盛治纯 为村民排忧解难
作者: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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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文新 文/摄
  2013年2月27日是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赶场的日子。上午9点多,79岁的盛治纯从家里赶到集市上,用板凳、桌椅架起一个流动消费宣传投诉点,向前来赶场的村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受理消费投诉。宣传现场,相熟的村民热情地跟他打着招呼:“盛爷爷,您又上街帮我们维权来啦。”
  不一会儿,宣传点就聚拢了三四十位村民。村民陈受容投诉称,他8岁的外孙女在高安小学读二年级,这学期开学时,因成绩差竟被学校劝令退学。盛治纯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翻开《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指着第2条告诉陈受容: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高安小学的这一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明天,我带你去找校长,一定要讨个说法。”盛治纯表情坚定地说。
  村民付中明投诉称,他于2007年从私人建筑商廖林才处购买了镇上的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没拿到房产证,希望盛治纯帮他维权。“好,你先填个投诉表,明天我去调查一下是什么原因。房子卖出这么多年不给房产证,太不像话了。”盛治纯气愤地说。
  据了解,盛治纯是重庆市垫江县消费者委员会义务维权站的创始成员之一,该维权站是由垫江县工商局、县消委会带领18位离退休的义务维权志愿者于2001年组建的。当时,他们的平均年龄为65岁,多次独立开展维权调查,十多年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当地的消费者亲切地称这支队伍为“爷爷维权团”。
  别看“爷爷维权团”的成员都是老年人,但帮消费者维权时却一点都不含糊,他们先后独立调查了农村电网改造乱收费、长途公交车违规涨价、自来水公司擅自提前涨价等重大事件,他们的事迹曾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
  2012年5月,盛治纯接到学生家长的投诉,称高安镇多所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经过调查他发现,学生家长投诉的问题确实存在,有的学校强行向学生推销148元一套的课外书籍,有的学校要求学生购买120元一套的校服,有的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卫生费、饮水费、考卷费等。他将上述调查结果向垫江县消委会反映后,得到消委会的高度重视,县消委会还把这些情况通过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曝光。随后,垫江县教委向全县下发《严禁乱收各种学杂费的通知》,使学校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2008年,盛治纯多次向垫江县物价局反映,垫江电价高于重庆市其他地区,属于违规涨价。然而物价局对此未予处理,电力公司甚至扬言:“你们再告,电价还要涨。”随后,盛治纯联合另外两位维权志愿者,向重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状告重庆市物价局局长菀鲁行政不作为。重庆市政府为此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市物价局履行职责,使得垫江县物价局将电价从每度0.627元下调为0.463元。这一维权行为,让全县消费者减轻用电负担上千万元。
  据了解,盛治纯曾不只一次向电力部门“叫板”。2003年8月,有农村用户向盛治纯反映,称农村电网改造中存在乱收费现象。盛治纯立即将此情况向垫江县消委会进行了汇报,并与义务维权站的其他志愿者一起,走访了3000多家农户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全县第二批涉及农村电网改造的147个行政村中,乱收费金额近2000万元。在该县消委会等部门的监督下,重庆市腾泰电力公司从2007年10月开始,逐年退还多收取的费用,截至目前已退还了1000多万元。目前,退费工作仍在进行中。
  盛治纯义务维权的故事不胫而走,他自费投入数千元,印制了大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科学消费的资料,免费向村民发放。鉴于此,垫江县工商局、县消委会特别在他家设立了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
  2009年,盛治纯的老房子被拆迁,许多村民找不到他的新住址。为了继续帮村民维权,他利用赶场日,在集市的一棵百年黄桷树下安装上喇叭、摆放好桌椅和宣传资料,架起了流动消费宣传投诉点,向村民进行维权宣传和接受投诉受理,多年来风雨无阻。“看到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作为义务维权站的一名老成员,我于心不安。我有义务、有责任为他们维权,为他们分忧。”盛治纯如是说。
简介
  盛治纯 重庆市垫江县人,79岁。2001年,盛治纯与17位离退休维权志愿者组建了垫江县消费者委员会义务维权站。2010年,该义务维权站以“维权使者人物”的名义入选“全国十大老龄新闻人物”名单,入选理由为18名老龄志愿者“坚持十年如一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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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5 版:3·15年度报告·人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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