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司法局长当上了十大维权人物
作者:李洪涛
图片


    金昌久在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颁奖现场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3月15日上午,吉林省消费维权十大人物颁奖典礼在长春市南湖宾馆隆重举行。当图们市司法局局长金昌久健步走上领奖台时,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司法局长当上消费维权十大人物,在吉林省尚属首次,主持人送给金昌久的颁奖词是:你用正义的天平,秤量着不法者的良知;你用法律的利剑,捍卫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尊严。

牵红线
消协与司法结“良缘”

  当天上午,获知司法局长金昌久荣获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后,远在千里之外的图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施春花由衷地笑了。谈起有关金昌久消费维权工作的先进事迹,施春花秘书长如数家珍。
  2008年6月的一天,施春花正在办公室内整理消费者投诉登记簿,一位自称姓金的中年男子敲门进屋后坐在沙发上。施春花以为是投诉的消费者,便放下手中的活计连忙接待。“我叫金昌久,是市司法局新来的局长,今天到消协来,有要紧的事情啊。”该男子笑着说。施春花想,自己从事消费维权工作十几年了,还没有司法局的局长亲自登门。随后,金昌久道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他注意到图们市司法局的人民调解网络里,有消协参与人民调解,觉得这是一项创新的工作,应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能不能把司法调解和消协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把为百姓维权纳入司法工作当中”。
  金昌久的到来如雪中送炭,施春花喜不自禁,连忙找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几名调解员。经过沟通,金昌久和施春花决定将重点工作放在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阶段。在此后的人民调解工作中,金昌久经常深入到消费维权调解现场,亲自对案件进行调解。与此同时,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图们市消协被列入重点扶持、指导的行业协会。
  目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经成为图们市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有效阵地。在过去的5年时间里,金昌久定期与图们市工商局和消协的领导探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在他的推动下,人民调解委员会把消费纠纷事前预防,有的放矢地开展消费教育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而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是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高层次要求。
  在金昌久的带领下,图们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由49个拓展为95个,5年时间成功调解纠纷1500多件,为3000多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动真格
免费打消费维权官司

  在图们市消协的档案中,有一份特殊的协议书,有了这份协议书,图们市的消费者就可以免费获得图们市司法局法律中心的援助。也就是说,司法援助中心的律师将免费为消费者打官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施春花说:“金昌久局长不仅把消费维权事前预防工作做得好,还为消费者在事后处理方面提供了保障。”
  2009年春,图们市消协与图们市司法局签订了《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协议书》,如果有消费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免费为消费者代理诉讼,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保障。至此,图们市司法局成为吉林省第一个提出免费代理消费维权案件的司法部门。
  2012年3月,图们市消协受理了一起少年文身案,当事人是图们市的一名中学生。2011年10月,该中学生分别在图们市两个美发理发店进行了文身。孩子的家长回家发现文身后,十分气愤,觉得该文身会对孩子今后参军、就业产生影响,但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洗除文身的昂贵费用,便向图们市消协投诉。消费者协会收到投诉后,立即与两个美发理发店业主沟通,其中一家美发店接受了消协的调解,而另一家坚决拒绝调解。孩子的父亲只好将这家美发店告上了法庭,却无力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金昌久获知此事后,亲自去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确定符合法律援助范围。于是,金昌久当即委托图们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金太洙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无偿援助这一家人。在金昌久的积极努力和代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最后,这一家人获得了5778.45元的赔偿金,消费纠纷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通过金昌久的努力,图们市已将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法律常识,纳入当地政府普法规划。在组建图们市普法讲师团时候,图们市工商局、消协各聘一名讲师,直接参加全市百场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为消费维权门槛前置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在金昌久的带领下,图们市历时3年创特色地开展了“三百”普法亮点工程,开展普法宣传403场次,讲解法律100余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受教育人群达8万余人次。在去年开展的朝鲜语普法活动中,金昌久和工商局的朝鲜族同志,将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翻译成了朝语,满足了不懂汉语的朝鲜族群众的法律需求,受到了朝鲜族群众的一致欢迎。

有态度
司法局是维权坚强后盾

  “司法局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坚强后盾。”在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颁奖现场,金昌久面对记者们的镜头,掷地有声,底气十足。事实上,为了当好消费维权的坚强后盾,金昌久在调解工作中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金昌久带领广大司法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在吉林省率先开展了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工作。深入挖掘和整理出“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传统调解文化,充分结合精神文化、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文化的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发功能、协调功能、规范功能、教育功能和疏导功能,将人民调解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大调解工作。2012年8月,延边州委、州政府和州司法局和全州8个县市司法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对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工作进行观摩,对图们市开展的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金昌久局长在实际工作中不仅知识理论夯实,而且注重工作实效,在司法行政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着重加强人民调解的硬件建设。在他的努力下,图们市专门建立了调解文化广场1个,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5个,在图们全市四个镇司法所和图们市消费者协会,统一新建了5个人民调解室,每个调解室都按照统一的风格进行了设计和建设。为了做好依法维权工作,金昌久创立了QQ群、QQ微博等平台,建立了网络调解新机制,使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咨询和交流,消费纠纷及时得到调解。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图们市消协的调委会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前来检查工作的领导的认可和赞扬。所调解的案件有6个调解案例被列为吉林省十大典型案例,两个案例被中国消费者协会编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集》。两次被延边州委、州政府评为延边州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并在全州社会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要闻·法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司法局长当上了十大维权人物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