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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产品服务纠纷三年攀升
作者:张文章


    ■本报记者 张文章
  汽车已经成为百姓家庭的常用交通工具,也由此使得有关汽车质量、售后服务的纠纷持续增多。尤其是汽车销售中的“潜规则”让不少消费者感到十分头疼。记者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近三年来福建汽车消费投诉连年攀升,成为消费投诉热点。
  由于少数汽车生产厂家和维修企业的道德缺失,导致消费者与经营者两大主体间的信任度大大降低,不少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产生信任危机,还有很多问题集中在产品质量、服务环节,由此而引发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纠纷不断,导致汽车投诉逐年递增。据统计,2012年有关汽车的投诉为2283起,与2006年的546起、2010年的1782起、2011年的2128起同比增长分别为318.1%、28.9%和7.3%。据统计,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销售处处“潜规则”

  强售保险、搭售内饰、乱收车贷手续费等,汽车销售行业中的“潜规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类似这样的汽车销售合同纠纷2012年就有758起,占福建汽车总投诉量33%。如强制用户在指定保险公司投保,有的甚至要求第二年、第三年都得在4S店办车险等;有的则在办理按揭服务时收取手续费等。

新车质量问题投诉突出

  这类投诉在汽车投诉中占比较多,2012年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有548起,占福建汽车总投诉量24%。新车质量问题涉及发动机、离合器、变速器、制动系统等。一些车辆使用没多久就发生质量问题,只能以维修为主,使得消费者难以接受。

检测鉴定难成维权障碍

  由于汽车质量检测难等原因,一些4S店对汽车故障原因单方说了算,不给消费者任何凭证,也不给检测机会。加上检测机构少、检测费用高的现状使得消费者举证困难。消费者要求退车、换车或免费维修的要求,往往难以实现。

零配件坏了换总成

  一些汽车维修企业,特别是4S店维修汽车配件一般只换不修。由于更换配件的利润远远高于维修,有的汽车4S店在维修时出现只换不修、维修价格畸高等现象。如排气管有小漏洞,要整个换掉;大灯的灯罩坏了,得换掉包括灯罩、灯泡、底座等在内的所有零部件;空调按钮出问题,要把整个控制面板都换掉的“连坐”更换。

厂商未能履行保修责任

  一些经营者只管卖车不重视售后服务,对售出的问题汽车一味推诿,有的甚至规定不在指定4S店保养就不给保修,导致消费者抱怨车辆售后服务保障不济。2012年涉及售后服务的投诉有599起,占汽车总投诉量26%。
  针对2012年汽车行业投诉反映的问题,福建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汽车过程中:一是购车前要先了解厂家情况、车辆性能、耗油情况等,并多加比较。要注意查看汽车经销商的营业执照,是否属于未经授权经营、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是超范围经营等;提车前要多了解些验车专业知识,做到心中有数,切忌仓促验车。二是若发现新车有问题,不要盲目自行处理,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和4S店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工商或消协部门投诉。使用过程发现车辆故障,要注意选择正规维修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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