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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协发布小学生消费状况调查报告显示
多数小学生有消费维权意识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当权益受损时,有49.37%的小学生会向有关部门投诉,有34%的小学生会找商家理论,只有17.47%的小学生自认倒霉。”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小学生消费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沈阳市小学生具有一定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据了解,去年年末,沈阳市消协在全市87个小学生消费教育基地的四五年级学生中,开展了小学生消费知识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覆盖了全市13个区、县(市),收回有效问卷1047份。此次调查问卷内容包括消费能力、消费观念、消费习惯、消费技能、消费教育渠道、对消费教育的认识等6个方面的15个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沈阳市大多数小学生每月手中都有一定的可以支配的零花钱,具有一定的自主消费能力。小学生中每月零花钱在100元以下的占44%,100元到200元的占12%,200元以上的占0.3%,不固定的占29.9%。没有零花钱的只占10.6%。
  有59.3%的小学生感觉乱花钱有点可惜,有29%的小学生有时想过乱花钱可惜,只有11.2%的小学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说明节俭消费的理念逐渐形成。购买一件商品时,有27.8%的小学生首先考虑的因素是是否实用,有27.6%的小学生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喜爱,有22.4%的小学生首先考虑的是质量优劣,有17.4%的小学生首先考虑的是价格高低,只有0.48%的小学生考虑的是品牌影响,说明小学生对品牌追求不热衷,消费比较理性又不失天真。
  有52.43%的小学生认为购买商品时必须索要购物凭证,33.52%的小学生认为经营者给就要不给就不要,只有14%的小学生认为不用索要。当权益受损时,有49%的小学生会向有关部门投诉,有34%的小学生会找商家理论,有17%的小学生会自认倒霉,说明小学生具有一定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小学生对消费教育知识的学习越来越重视,有77.45%的小学生认为非常需要学习消费知识,13.65%的小学生认为暂时不需要,只有0.88%的小学生认为学不学无所谓。小学生能通过家长传授、学校教育、媒体传播等途径学习到消费知识,更喜欢有特色的消费教育形式。目前,36.58%的小学生在学校接受消费教育,33.52%的小学生从父母那里得到消费教育知识,还有29.89%的小学生通过新闻媒体了解消费知识。
  针对小学生消费状况调查结果,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教育,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建议:一是消费教育实现社会化。家长引导孩子培养勤俭节约的优良品德,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提高科学理财能力;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教育活动,培养小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增强维权意识;社区利用寒暑假,通过宣传栏、学生假期社区活动等有效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正确的消费理念,批评错误的消费行为,使小学生避免陷入盲目消费、跟风消费、攀比消费等误区。二是消费知识实现教材化。有关部门编印小学生消费教育统一教材,根据不同年级将消费知识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让小学生通过课本学习,消费理念更加科学、消费决策更加理性、消费行为更加成熟、维权意识得到提升,从而形成影响一生的好的消费习惯。三是坚持消费教育长期化。不断巩固消费教育的成果,坚持长期、有效地引导小学生树立科学消费的理念,培养正确的消费方式,防范消费陷阱,营造和谐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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