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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和澳门
签署合作协议实现异地维权
作者:广消


  本报广州讯 日前,广东中山和澳门两地消委会签署《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维护两地消费者权益。
  据介绍,澳门去年接到各类投诉咨询共7000多宗,其中来自游客的投诉咨询占10%左右,而这些游客大部分来自广东省。签署框架协议后,中山消费者如果在澳门遇到消费维权问题,若还没有离开澳门,可直接向澳门消委会投诉咨询;若已经返回中山,则可以向中山市消委会投诉咨询,然后由中山市消委会转给澳门消委会,由澳门消委会帮助维权。签署框架协议有利于处理异地消费纠纷,保护两地消费者权益,共建中山、澳门两地优质消费生活圈。 (广 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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