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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商富民”提升岛城百姓幸福指数
——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创新帮扶中小微企业纪实
作者:贺长泽 王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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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政银企”座谈会,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王 蕊/摄

  在刚刚闭幕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成为与会人员讨论的热点。为解决包括中小微企业所遭遇的融资瓶颈在内的多项难题,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开展以“服务中小微市场主体发展”为帮扶内容的“活商富民”活动,“9+X”项具体帮扶措施和确保困难经营户最低5万元盈利的目标,让更多的岛城百姓尽快实现创业增收的梦想。

■贺长泽 本报记者 王照重

银企对接助企业解困

  4月7日,在青岛市香港中路一栋写字楼里,记者看到而立之年的丁进正不停地接打电话,忙着联系业务。丁进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在能源领域摸爬滚打多年,如今开了一家有几名员工的小公司。丁进告诉记者:“这两年生意还算不错,可是由于规模小,资金不足,曾一度让公司发展困难”。
  记者了解到,丁进当时准备去银行贷款,走了多家银行,但由于企业规模小,没有可抵押物,最终都被银行拒绝。就在快要走投无路时,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联合银行推出的“民企联保联贷合作协议”,让丁进成功贷到了300万元救急款。
  据了解,青岛市工商机关推出的“民企联保联贷合作协议”,最少需3家民营市场主体相互组建达成联保联贷圈,先由青岛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考察企业信贷诚信度、经营状况和规模等,然后向银行推荐,银行不仅可以缩短审核时间,还能为审核通过的企业加快放款速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50万元到3000万元的经营贷款。截至目前,在工商机关、私个协会的帮扶下,仅市南区就有87家中小微企业,从银行获批贷款额度突破1亿元。
  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获悉,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仅是“活商富民”活动中“9+X”项具体帮扶的内容之一,其中“9”为九项具体帮扶措施,“X”为各级工商机关因地制宜的创新举措。在开展“活商富民”活动中,青岛市工商局还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对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课题式”帮扶,确保其实现年收入5万元目标,以确保该个体工商户能继续在市场中存活,能养活其背后的家庭老小,从而促进青岛全市中小微企业增量提质,减少社会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

商标注册惠企惠民

  记者了解到,商标注册惠企业,是“活商富民”活动中的另一个重要的具体帮扶措施。随着打造“品牌城市”的意识渐浓,工商等部门也抓住契机,在商标无形资产运作方面做足了文章。
  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了解到,建设牌油漆是“老青岛”对于油漆品牌的一个记忆符号,20世纪80年代在当地家喻户晓,被评为部优产品,青岛市、山东省著名商标。可随后“建设”商标经历了企业抵押贷款、法院查封等阶段,随着青岛油漆厂的彻底倒闭,“建设”这一商标,在单位处于无人管理的情况下,已经名存实亡。
  青岛油漆厂老职工臧明士,对此看在眼里急在心里。2008年,臧明士到李沧工商分局永安路工商所进行企业年检时,进行了咨询。在工商人员的建议指导下,臧明士以自己的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建设”牌商标的申报。今年春节过后,在工商机关的多次指导下,经历了申请、异议、答辩等环节,“建设”油漆的商标注册证终于下来了。
  4月7日,记者跟随李沧工商分局开展关于落实“活商富民”活动走访时,见到了臧明士。他激动地向工商人员表示,“工商机关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让企业少走了很多弯路,我准备全方位地进行品牌营销,让‘建设’为青岛建设发展再立新功”。
  近年来,商标等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愈发明显。2008年至2010年,青岛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19家企业,2010年产值总计达331.8亿元,实现利润15.8亿元,纳税8.9亿元。2012年,青岛市21件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73件,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突破障碍扶持“小微”

  引导企业利用商标创品牌、闯市场、谋发展,只是“活商富民”的一个方面。青岛市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创新发挥工商职能,在“富民活商”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努力推进各类中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具体来说,就是要打破桎梏、解放思想、创新发挥职能,多措并举用活政策努力“活商”,使市场主体经营规模扩大,经济效益提升。
  据介绍,不久前,青岛市工商局通过市政府转发了出台的服务小微企业19条意见,探索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将着力点放在“三个分离,六个亮点”上,即进一步实现企业法人主体与经营主体的分离、公司住所与经营场所的分离、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分离;坚持“零首付”、“零收费”、“不验资”、“试营业”、“免登记”、“助转型”等举措的推广,有效助力小微企业顺利准入,发展壮大。
  此外,青岛市工商局在四方分局试点建立智能登记系统,进一步规范登记窗口咨询服务和注册工作,提高窗口咨询服务质量,提升登记注册效能,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服务,以技术变革带动工作方式转变和效能提升。另外,围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该局率先在胶州试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家庭农场登记工作。
  “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融通,将‘活商富民’融会贯通,是工商机关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之一。”青岛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活商富民’是一篇为百姓谋幸福的‘大文章’,要把文章做深做实,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只有真正了解百姓的愿望,才能把‘富’字做‘活’,把‘活’字做‘深’,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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