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孔素芝 记者周余涛)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工商局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4月1日起,集中7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对不合格塑料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塑料袋批发经营户、商场、超市为重点,严厉查处3种行为:无法提供塑料袋供货企业合法经营资格;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不合格)塑料袋。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视台等动员全社会参与,普及饮食安全常识,并提倡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
截至4月7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深入城区及各乡镇检查相关经营户340户,发放宣传单500份,查获不合格塑料袋4.1万个,一次性筷子5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