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新款服装误放打折区 和解
作者:余知都 石文勇


  本报长沙讯(石文勇 记者余知都)因商家一时疏忽,误将一新款服饰放入促销打折区,碰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还能按促销价购买吗?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消费者委员会给出的调解意见是:能!
  3月28日,陈女士在邵阳市东风路步行街某服饰店“促销打折区”选购了一款休闲裤,促销价“240—310元”,没想到付款时却被告知该条休闲裤的价格是369元。陈女士与店主理论。店主称,陈女士选中的休闲裤是新款,不属于促销打折商品,是店员一时疏忽将其放入了促销打折区。陈女士认为商家故意误导消费者,坚持要按促销价(不超过310元)付款,双方僵持不下。陈女士向双清区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促销牌作为商家的一种承诺,如不是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商家就必须对店内促销标识承诺的内容负责,即便是销售人员疏忽,也不能免除责任。经调解,该服饰店以促销价格(310元)将该新款休闲裤卖给了陈女士。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投诉】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新款服装误放打折区 和解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