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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性侵案叩问师德与灵魂
作者:张运涛


    ■张运涛

  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还仅仅是公开报道的案件(据5月30日《华商报》报道)。
  在这中间,绝大多数是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作案者有校长、教师、保安、社会人员,年龄涵盖12岁到54岁。如此大规模集中性地爆发这么多的恶性案件,公众无不痛心疾首,义愤填膺。针对这种态势,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以打击震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其中,利用教师身份强奸、猥亵儿童的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而对这些案件负有一定责任的相关人员也迅速受到了停职、处分、追究相关责任等处理。惩戒力度不可谓不大,震慑范围不可谓不广。但相关事件接连不断地发生,说明还有着更深层次的问题。
  校园性侵案不是一个新鲜的词语。笔者小时候,一个平时非常令人尊重的老师做出了这种行为,当他被处理之后,可以说是家破人散,几辈子都抬不起头来。而现在,我们可以用“校长带女生开房”来掩去背后的脏脏和罪恶,同时还纠结于女生处女膜是否破坏的细枝末叶。与当年教师犯罪后自身和家属的罪恶感,社会对其的惩罚和摈弃,不可同日而语。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是,在整个社会道德素养日趋下降的同时,教师这个职业的道德修养下降得更明显,也更引人瞩目。
  当一位“披着羊皮的狼”混进教师队伍后,他一定会观察、物色、斗争,最后才会下手。当一个学校的校长公然出入娱乐场所,当校园被铜臭、利益所掩埋,你很难说他麾下的教师就一定会遵章守纪,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有人说,校园内令人发指的性侵案件一件也不能发生,可是,在中国1400多万的教师队伍中,靠一句“君子独善其身”,缺乏系统、详尽的制度支撑,是否可以达到?我们要重视道德的力量,唯有道德的约束才能让那些饿狼有所收敛。这个道德,应该涵盖师德以及相应的惩戒,一定要有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教师在学校这个团体里所感受到的是清风正气,那么,他想做的事情也不敢做,即便他做了很快就会被发现。
  我们寄希望于专门针对校园性侵的各项法律和制度的更加完善,但我们更应该寄希望于整个社会,尤其是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道德修养的提升,因为“道德修养是个人自觉地将一定社会的道德要求转变为个人道德品质的内在过程”。
  乱世用重典也好,从长计议也罢,提升我们的信仰,反思我们的灵魂,榨出我们身体里的猥劣,是当下教育有关部门亟需不讲条件、不分区域立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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