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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赣皖12315平台将联网
作者: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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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省工商机关签署合作文件 吴采平/摄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湘鄂赣皖4省工商机关在湖北黄石召开湘鄂赣皖“消费维权与信息化”联席会议,签署《湘鄂赣皖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和《湘鄂赣皖12315平台联网技术方案》,确定10月实现12315平台4省联网。
  随着旅游消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以及手机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日益兴起,快捷方便的异地维权成为消费者的新需求。今年4月,湖北省武汉市消费者祝先生自驾车到江西省景德镇市游玩,购买了一批陶瓷器皿,由销售方以货运快递形式送货。祝先生回到武汉收货时,发现货物与当时自己所定的陶瓷不一致,且存在质量问题。祝先生向湖北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申诉。湖北省工商局第一时间将申诉转至江西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经湖北江西两省工商机关多次沟通和调处,4月底,双方达成协议,商家无偿更换货物并补足数量,送给祝先生两件花瓶作为补偿。祝先生非常满意,向湖北省工商局送来“热情服务、廉明高效”的锦旗表示感谢。
  6月14日,江西消费者胡女士看到湖南某电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订购了一套“双语不用教”教材,价格1098元,收货后发现实物与商家描述不一致,介绍称赠送的早教机是像I-PAD一样的触摸屏,实物要连接电脑才能用。胡女士向南昌市工商机关申诉。经南昌和湖南工商机关介入调处,商家为消费者退货。
  湖北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6月,湖北省工商机关调处旅游、网购、电视购物消费申诉1173件,争议金额89.8万元。到10月份,随着12315平台联网信息化手段的运用,4省范围内异地消费维权将更加快捷高效。
  按照新签署的文件要求,4省工商机关计划在10月正式开通并实现省际间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网上转办及信息数据共享,建立4省“一站式”的消费维权体系,跨省消费纠纷异地受理快速转办机制将实现全覆盖。4省消费者在4省范围内任何一地发生消费纠纷,可直接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诉,由当地工商机关转至纠纷发生地12315系统平台。维权信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4省异地受理信息的快速交换,4省工商机关在各自的12315平台对异地受理信息进行分流转办,再由纠纷地12315系统平台工作人员组织调查处理。
  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向记者介绍说,湘鄂赣皖4省通过建立12315联网互通平台,逐步建立起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协调机制和跨区域消费侵权案件协查机制,定期互通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相互了解商品质量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名单、不合格项目、抽检批次等信息,互通监测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针对流通环节中危及公众安全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商品,选择区域内质量问题较多、消费者申诉比较集中的商品,4省工商机关还将同步组织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联手查处跨区域的重大消费侵权案件,精确打击跨区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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