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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深网购 本地可维权
广州深圳建立网购维权协作机制
作者:黄劼


  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网购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网店和消费者往往不在同一城市,造成异地维权难。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穗深两市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建立网购维权协作机制。
  据了解,广州和深圳的电子商务市场快速发展,仅广州市涉网经济户口就多达12.25万户,网购投诉问题也越来越多。去年,广州工商局专业分局受理网购保健食品申诉中,有80%因网站经营者无法查找,或不在广州的管辖范围内,难以施行规管手段,使这部分申诉的调解成功率偏低。为提升网络监管效能,促进两地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发展,广州和深圳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反复酝酿、多次协商,最终促成了这次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协作机制。“此前,涉及网店在广州市有实体店或者在广州市进行工商注册,以及网购平台是广州市企业的消费者申诉,广州市工商局可以受理和解决,其他无法受理。根据此项机制,广州、深圳的消费者在这两地的电子商务平台购物,所引发的消费纠纷可实现本地受理。”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局长苏学标说。据介绍,广州、深圳两地将建立电子商务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在网络案件查办、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
  截至目前,广州已与北京、杭州等地建立了网购维权协作机制。广东将与浙江、江苏等省合作,逐步建立网购维权协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消费者异地维权的范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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