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湖北 出台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
作者: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工商局联合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旅游局共同制发了《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标志着湖北旅游包车标准纳入合同示范文本。
  记者了解到,合同示范文本严格规定了甲方应为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乙方应为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旅游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合同示范文本对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如甲方应为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创造条件,保证驾驶员休息时间;乙方委派的驾驶员应当具备客运经营从业资格,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行驶中坚持安全礼让、平稳运行;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同意乙方配备双班驾驶员。驾驶员(双班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合同示范文本将维护旅游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其中约定,“乙方委派的驾驶员与甲方随团人员应当密切合作,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利益,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如发生争议或特殊情况,应在行程结束后解决,单方擅自终止或延误行程,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湖北 出台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