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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米要价1850元 黑车司机被公诉”追踪
仨被告被判抢劫罪
作者:段贤尧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段贤尧 记者洪敬谱)出发地与目的地相隔仅200米,黑车司机索要1850元天价打车费,并言语威胁乘客直至交钱才放人 (详见本报6月19日A4版)。8月5日上午,该案经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理,分别以抢劫罪判处三名被告人两年至五年零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当日庭审中,瑶海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管某、陈某、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车辆搭载被害人之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其中,被告人管某、陈某各作案两次,劫取他人财物分别共计1000元和2050元;被告人孔某作案一次,劫取他人财物1850元。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由于孔某与陈某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当庭宣布,依法判决被告人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孔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宣判后,管某与陈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孔某当庭表示上诉。
  该案主审法官张立群表示,此案是近年来该院审理的首起黑车司机抢劫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此案的审理对维持出租车营运市场秩序具有积极的意义,呼吁广大市民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尽量不要乘坐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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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要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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