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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建立消费纠纷行政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
作者:李祥军 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李祥军 记者吴采平)记者近日从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自今年3月襄州区消委会联合襄州区人民法院全面推广建立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以来,截至目前已对150份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全部实现案结事了。
  该机制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互相调解。法院可将受理的个人消费争议案件委托消委会调解,也可邀请消委会参与调解矛盾较为突出或群体性消费纠纷案件;二是调解确认。消委会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可移送法院获得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三是司法审判。对于无法达成一致的消费纠纷,移送法院进行司法审判。
  该机制推广实行以来,不仅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消委会调解缺乏强制性、调解协议履行难、大型侵权案件处理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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