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历时33个月终讨回手机号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移动)补卡规则管理缺陷,导致用户手机号码被盗用 (详见本报2011年7月15日A2版)。近日,经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机主在耗时两年零九个月后,终于讨回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福建连江县人谢先生长期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作。2010年3月,他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移动连江分公司)购买了一个手机号码。同年10月30日,正在苏州工作的谢先生突然发现该手机号码不能使用了。福建移动连江分公司对此解释称,第三人郑某于2010年10月29日申请补卡,因为郑某提供的材料符合福建移动“补卡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署客户承诺书,并提供5天前至3个月内的5条主叫通话记录,供核实后予以办理”的规定。
  谢先生向福建移动连江分公司提供了购买该手机号码的原始单据、原始的SIM卡及服务密码卡,要求终止郑某恶意使用此号,恢复自己正常使用该手机号的权利。但福建移动连江分公司认为讼争号码非实名制,谢先生和郑某均主张机主身份,福建移动连江分公司无法判断谁是合法的使用权人,无法为谢先生恢复对该号码的使用权。
  无奈之下,谢先生将福建移动、福建移动连江分公司一同告上法庭。
  2011年7月,连江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告谢先生是该讼争号码的合法使用人。福建移动连江分公司在办理补卡手续时并未尽到审查义务,单方面停止原告使用讼争号码,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判令福建移动恢复谢先生对讼争号码的使用权,赔偿谢先生往返苏州、连江两地的误工费、车旅费等共计1915元。
  一审判决后,福建移动未提起上诉,也未向谢先生主动归还号码并赔偿相关损失。
  今年7月22日,谢先生向连江县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要求福建移动恢复自己对该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归还误工费和车旅费1915元。8月12日,法院通知谢先生领取手机卡和赔款。目前,此案已执行完毕。
  谢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信运营商的补卡规则存在明显漏洞,因为只要用不同的手机拨打手机号码就可获得5条以上通话记录。一些不法分子盯住这个补卡规则漏洞,频频成功“盗卡”。“打这场官司就是想促进福建移动对补卡规则进行改进,保障用户的通信安全。遗憾的是,福建移动却没有明显改进”。谢先生还指出,查看新卡时,发现卡上余额是零,而三年前自己的手机卡上还有余额。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要闻·法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历时33个月终讨回手机号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