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江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近日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非学历法定培训课收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不超过10元(每课时45分钟);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非法定培训课的收费标准可在此基础上浮动,最高上浮不得超过50%,下浮不限。
据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副处长陈原渊介绍,非学历培训分为法定培训和非法定培训两类,法定培训指职称培训、电梯检测人员等特殊行业培训等;非法定培训指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开展的非强制性培训。
此外,该《办法》还对消费者较为关心的退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因举办者原因造成培训人员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前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全部培训费用;授课课时在总课时一半(含一半)以内,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一半培训费用;授课课时超过总课时一半的,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扣除实际授课课时后,退还剩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