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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消法》颁布20周年
湖北十堰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
作者:毛国应 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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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现场

■毛国应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10月26日,湖北省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在该市人民广场举行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大型活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来的38家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67名先进个人获得表彰。20多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法律咨询和投诉。据统计,活动当天有近万名消费者参与,现场接受咨询600余人次,受理投诉100余件,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十堰市消委会会长纪大品向记者介绍说,《消法》颁布20年来,十堰市消费者组织在消费宣传、消费监督、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十堰市消委会秘书长王先明告诉记者,结合2013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该市开展了“六个一”系列活动纪念《消法》颁布20周年:一是召开一次有政府领导、行政部门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法律工作者、消费者义务监督员、企业和解员、经营者代表、消费者组织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围绕贯彻好、实施好《消法》,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回顾20年消费维权历程,探讨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二是表彰一批消费维权先进典型。开展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含一会两站)、消费维权先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正面引导、弘扬正气、传播维权正能量;三是举办一次消费维权成果展。将消费维权先进单位、消费维权先进人物事迹、有关部门经验和做法、典型案例,以展板形式展出;四是开展一次大型咨询活动。在消费维权展上,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现场咨询活动,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五是举行一次“我与《消法》的故事”征文活动。紧扣《消法》颁布20周年,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文稿,选择在各媒体平台刊(播)发,截至目前共收到征文269篇,知识竞赛答卷1952份;六是出版一期特刊、制作一期特别节目。联合十堰日报传媒集团出版一期大型特刊,在电视台播出一期专题节目。
  纪大品告诉记者,通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旨在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经营行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十堰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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