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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暴力”根在医患纠纷难解
作者:刘玉日


    ■刘玉日
  10月25日,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被前患者袭击,造成1死2伤,这使医患冲突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中国医院协会等机构的调查表明,中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事件逐年递增,每年每所医院发生的平均数从2008年的20.6次上升到2012年的27.3次。仅今年10月,全国各地就已发生至少6起恶性伤医事件,多位医护人员重伤甚至死亡。
  为什么医患矛盾动辄演化成“白色暴力”?很多人将矛头指向以药养医。中青舆情监测室随机抽样2000条舆情信息统计显示,26.0%的网民认为,现行医疗卫生体制不合理;21.0%的网民认为,医患之间金钱利益关系较重。
  网友“葫芦科西瓜”这样概括中国式的就医状况:“1.没病+没做检查=会不会看病,怎么可能没病!2.有病+没做检查=不做检查就说有病,你才有病!3.没病+做了检查=就是骗钱的!4.有病+做了检查+确诊了=求求你救救我吧!5.有病+检查+确诊+治愈=花一堆钱尽做无关的检查。6.有病+检查+确诊+未治愈=医德败坏谋财害命,赔!”
  在笔者看来,医患双方对于疾病看法的分歧是医患纠纷的起源,但演变成“白色暴力”,则是源于患者的抱怨没有找到合理的疏导渠道。换言之,我们至今还没有建立起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患信任的有效机制。
  近年来,个别无良医生见利忘义,背弃医德,影响了患者对医生整体形象的评价。另一方面,患者毕竟不是专业人士,未能掌握相关的医学知识,出现纠纷后,容易想当然地认为医生捣鬼。如果这时候没有相对专业公正的纠纷调解渠道,医患关系必然紧张。
  据报道,仅2006年,日本270所国立医院共发生医疗事故1300起,但他们通过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化解了矛盾。而在美国,几乎每家医院都有一个伦理委员会,其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有医生、注册护士以及社区代表、律师等,这就使得专业性、公正性以及法治性都得到了保证。
  我国虽然也有处理医患纠纷的第三方机制,但解决医疗纠纷的宗旨和机制存在重大缺陷。第一,医患纠纷发生之后,或是久拖不绝、惹恼病患,或是息事宁人违心赔偿,这主要表现在我们医疗纠纷的解决目的只是求和谐,不去追究纠纷的真正原因。第二,我们现行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体制,要么是同城医院设立调解委员会进行鉴定,公信力成疑。要么是靠法医对复杂的临床医学进行鉴定,导致的结果是真正的医疗损害发生的原因无法明确,往往各打五十大板。或者往往是谁闹得凶,谁是弱者,就能得到照顾。第三,政府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法律丧失其威严,这使得一部分病人错误认为只要闹的凶,就能多获赔偿,所以纠纷发生后医闹不断,甚至有些人铤而走险,伤害医务人员。
  因此,建立患者投诉机制、独立于医患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调解机制以及保险分担机制,让患者的积怨得到缓释,才能有利于缓和医患关系,重建医患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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