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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销售有陷阱
购物刮卡“中奖”22万元
作者:朱海


    ■杨海雪本报记者 朱海
  购买电动自行车电瓶竟然中了22万元的“大奖”。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大奖诱惑,江西省新干县麦斜镇村民刘某强迫自己淡定。后经联系工商人员,才发现这是一场骗局。
  11月6日傍晚,刘某来到新干县城的一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店,花600元购买了一组电动自行车电瓶。离开该店的,刘某发现电瓶上有一张电瓶产品出库单和4张未刮开的即刮式奖票。回家后,刘某将4张刮刮乐刮开,发现其中一张竟然中了22万元的大奖。
  次日上午,怀着急动的心情,刘某拨通了奖票上的兑奖热线,一位自称湖北武汉鼎成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女性表示,公司为了回馈客户,特意开展了购物中奖活动,奖票不记名不挂失,只要拿着奖票就能把奖领走。这位女性工作人员要求刘某先把身份证和中奖奖票的复印件传真过去,说是要验明是否真的刮到了奖以及中奖人的身份。
  因为害怕受骗,刘某将身份证和中奖奖票的复印件传真给对方后,就来到镇上的麦斜工商分局咨询。工商人员热情接待了刘某,并告诉他这是一场骗局。工商人员告诉刘某,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超过这个范围,属于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证实,工商人员当场拨通奖票上面标示的兑奖热线电话,问对方在领奖前需不需要交纳什么费用。对方回答说,在领奖前先得给他们指定的账户打进1100元的兑奖公证费……“这还真是个骗局呀!”刘某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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