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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保单:看上去很美
作者:小保


  什么是地下保单?一般来说,“地下”就是“非法”的含义,根据保监会的界定,地下保单特指非法境外(主要是香港和澳门)保单。实际生活中,大家该如何判别地下保单?地下保单又有哪些危害?本期我们就来揭开地下保单的神秘面纱。
  确认一张保单是地下保单,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保险公司是境外机构,即不属于在我国国内注册的机构,无论该境外机构是否在国内设有分支机构。二是销售保单或签订保险合同的行为发生在国内,无论被保险人是否为我国居民。
  地下保单既然是非法的,为什么还会有不少消费者愿意购买?归纳起来,分产品类别来看,主要有两大方面的原因:一是境外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收益率更高。二是境外保障型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更高。
  首先看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型保险产品在保障功能之上又附加了投资功能,主要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等。由于我国14年以来一直对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实行管制,股票市场又长期低迷,使得投资型产品收益率偏低,如此一来,消费者自然更愿意购买理财、信托等产品,甚至购买地下保单。
  再来看保障型保险产品。不同于投资型产品,保障型产品的保险利益在整个保障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相比较而言,境外保障型产品主要有三方面优势。一是费率低。由于部分境外机构所在地医疗水平发达,其死亡率相对更低,使得费率也较低。以香港的寿险附加重大疾病险为例,费率水平一般为内地的1/2甚至1/3。二是保障水平高。以少儿保险为例,内地的身故保额最高为10万元人民币,而部分境外机构的保障水平可以达到10万美元或更高。三是保障范围广。以重疾险为例,在缴费水平相当的情况下,部分境外产品覆盖的病种达40余种;而内地的类似产品,保障病种仅为30种左右。
  综上来看,购买地下保单“好处多多”,但正因如此,更要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它背后隐藏的风险隐患。一是法律风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境内购买保险只能向国内保险公司投保,这也就是说,地下保单在内地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其合法权益难以受到有效保护。二是理赔风险。消费者向保险公司要求分红、投资收益分配或索赔时,由于保险公司在境外,一方面难以能够及时有效地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或境外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不认可国内的索赔证据,极易引起纠纷。另一方面由于分红或理赔款是外汇资金,当金额较大时除了可能受到外汇结汇管制,还将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三是欺诈风险。由于境外保险公司不具有在国内销售保单的资格,他们往往会通过代理人来销售,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难以与保险机构取得直接联系,也难以鉴定代理人、保单甚至保险机构的真伪。举例来说,2003年北京就查处过假冒推销境外保单进行诈骗的案例,这起案子涉及北京等16个省市,涉案金额巨大。
  地下保单危害不容小觑,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打击违法销售境外保单行为,如2004年与公安部联合下发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2005年,下发《关于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等。另一方面,从源头入手,着力加快费率市场化改革,以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为突破口放开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管制,提高保险产品的竞争力。
  总的来说,地下保单看上去虽然很美,但隐患不少,希望广大消费者买保险时谨慎选择,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采取正确合理的方式维权。 (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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