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田珍祥)12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购物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电视购物广告监测检查力度,加大虚假违法电视购物广告查处力度,推进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力度和执法办案协调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按照此前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互联网等媒介广告的监测检查范围和频次,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和曝光夸大产品功效、内容虚假等严重违法电视购物广告。《通知》还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依照《广告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惩发布虚假违法电视购物广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