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网络平台的蓬勃发展改变了传统消费模式,在带来便利的同时,更把我们逼迫到了和网络安全息息相关的角落。通过携程事件,我们有必要反思,相关法律是否能够合理界定网络安全中的刑事、行政、民事等各类法律关系?执法主体本身是否明确,同时,是否确立了明确、有效的执法尺度,是否为相关主体提供了公平、安全的行为准则?相关行业是否形成了充分保障用户安全权和知情权的最低行业标准?司法者对于相关类型的新型犯罪和纠纷,是否有了最起码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司法准绳?谁有责任向用户普及最基本的网络安全常识?可见,“携程安全门”已经给各方敲响了警钟,网络安全门需要引起各方更多的关注。
——舒锐(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