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珍祥
在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内容的同时,厦门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四个便利”原则,从改进工作流程、改革制度安排、划分管理权限、运用技术手段四个方面着手,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有效促进投资、创业和就业。厦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出的这些制度是否深入人心?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取得的效果如何?本报记者就公众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采访。
门槛降低创业更顺利
私人订制(厦门)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史训洋大学毕业后选择了自主创业,谈起厦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他带来的便利,史训洋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圆了我的自主创业梦。”
“我的专业是旅游管理,毕业之后先是在旅行社从事导游工作,工作中我越来越讨厌带游客做那种匆匆忙忙、走马观花似的游览。这种传统的旅游服务,不仅游客累,导游也觉得身心疲惫。由于旅游市场不规范,导游没有基本工资,所以很多时候我不得不把更多的心思放在推销与购物上,旅游服务的质量大打折扣。”史训洋说,他逐渐萌生了为游客们订制私人行程,提供个性化旅游服务的想法,并决定自主创业,但他面前横亘着几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首先,作为一个刚开始自主创业的年轻人,对设立公司的程序怎么走、资金的门槛有多高、经营场所有什么要求,诸如此类问题,一点都不明白。”史训洋说,就在他一筹莫展时,恰逢厦门市开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审批制度改革和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使创业的门槛大大降低,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流程使公司的设立登记顺风顺水,作为一个大学生创业者,在这次改革过程中得到了实惠。”史训洋说:“首先,注册资本的改革,降低了创业门槛,盘活了运作资金。改革前,注册资本首期最少要到资20%,其他资金必须在2年内全部到位。而现在,不对注册资本额和首期到资做限制,我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到资时间,对于我们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大大减少了创业之初的资金压力,非常给力。”
此外,史训洋还认为,前置审批事项改后置,也让创业过程更顺利了。“以我们公司为例,改革前,在名称预先核准后,得先取得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资格证》,然后才能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但取得《旅行社资格证》需要一个时间周期,导致无法及时拿到营业执照,在招工、租赁房屋、财务往来方面就多有不便。现在,《旅行社资格证》属于营业执照的后置审批项目,我们可以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办理相关资格,使我们的创业过程更加顺利。”史训洋说。
符合企业经营需要
85度C是一家餐饮连锁企业,其连锁店已经遍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该公司华南区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作为全球化的连锁企业,快速开设门店是公司发展的第一要务,一个地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是否简易、快速、明确,从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发展。“过去,开设门店一直遵循着‘先证后照’的固有形式,先取得相关资质,最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成立分公司主体。厦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之后,我们可以第一时间办理营业执照,取得公司主体资格,然后再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缩短了审批流程,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该负责人说:“之前在设立食品加工厂的时候,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没通过,就拿不到营业执照,而根据以前的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前,齐备的生产设备、场所不可或缺,但这又须以营业执照作前提。有了‘照’,企业才具备市场主体,后续才可以刻印公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到银行开设对公账户,如此才可以购买设备,租赁厂房,发包工程等。改革之后,前置改为后置,告别了所谓的‘鸡、蛋之争’,理清了程序,解决了企业的困扰。”
史训洋也有类似感受,他说,改革后的一照多址更符合企业经营需要。“我们私人订制旅游,提供一对一的24小时客户电话服务,所以我们需要设立呼叫中心,但是因为业务需求,不能把这个场所和行政办公场所放在一起。改革前,我们得多办理一张分公司营业执照,现在的一照多址免去了这个麻烦,减少了我们的运营成本,给业务开展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史训洋说。
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记者了解到,厦门工商登记改革还设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制度,注重企业信用信息制度的建立,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厦门市工商局局长陈海疆对本报记者介绍,厦门市工商局重视监督与自律相结合,建立信用监管制度,特别是经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制度,是工商监管的一种重要手段。
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制度机制,企业又该怎么看?上述接受采访的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都对此表示支持。“企业登记信息公开透明,业务往来更放心。创立初期,我们与其他公司展开业务,但并不了解对方公司的情况。现在,企业信息、信用情况上网一查便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设置对不诚信经营的企业更是一种震慑,使厦门的商业环境更加诚信,商务往来更有保障。”史训洋说。
85度C华南区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食品安全日渐重要的今天,作为食品经营企业,社会责任尤其重大。企业在严格要求自身的前提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也极其重要。厦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制度,企业的信用程度和信息情况向社会开放,任何人都可以直接了解和监督,对企业的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制度,对于品质过关、信用良好的企业是一次很好的机遇。“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企业还给市场,改变政府职能,强化企业责任,对于企业是一次机遇,同时也是一次检验。”他说。
据介绍,厦门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商事主体监管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投入运行经营异常名录系统和住所核查系统,开展基层工商所抽查制度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采取了工商事务警示锁定、限制锁定等信用监管措施。今年以来,已对1117家违法违规商事主体实施了黑名录公示、限制等信用监管措施;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及主动监管已发起住所核查任务229起,确认11家商事主体无法通过住所联系,按程序移入异常名录。从3月1日起,厦门市在福建省内率先改革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制度,不再对所有企业的登记事项和经营资格集中审查,而是将信息公示与监督检查相分离,全面开展年报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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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实效
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信息平台建设组组长吴惠芬告诉记者,厦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了投资热情,鼓励了创业和带动了就业。
“据统计,截至6月上旬,厦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0542户,其中企业15114户,个体工商户15428户。今年上半年的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数占厦门市现存主体总数的10.85%,与2013年同期相比,新设量同比增长80%。”吴惠芬说,这个增长率主要源于厦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缴改认缴、“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住所与经营场所分别登记等政策,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
“从新设市场主体户数上来看,私营企业占比47.92%,个体工商户占比50.51%;新设内资公司中,98%选择 ‘零首付’出资设立,91.65%资金规模低于500万元,75%低于100万元,由此可见改革更激活了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使他们成为改革的最大践行者和受益者。”吴惠芬分析说,投资创业必然带动就业率提升,按照2013年厦门市社会就业与新设主体量比来推算,上半年的改革将至少带动厦门市就业人增加13.8万人,是2013年全年新增就业的76.8%,达到了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效果。
“从年报公示数量逐月递增来看,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意识得到加强。年检改年报是这次改革中最受市场主体关注的内容之一,涉及到全部商事主体,也是一个可以直观反映改革成效的一个指标。”吴惠芬说,年度报告公示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6月上旬,厦门市已有9.63万商事主体进行了年报公示,年报率为48%。
“这个数据与去年同期的年检率64%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我们对其进行了分析,发现公示数量呈逐月递增趋势,3月公示15846户,4月公示 28852户,5月公示34757户,6月前10天公布16840户,预计6月公示数量可以达到6万户,年报公示至7月结束,目标是企业年报率达到90%,个体户年报率达到80%。”吴惠芬说,从这组数据来看,商事主体对于年报公示制度有一个逐步认识和接受的过程,随着时间推移,将会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吴惠芬同时表示,工商部门如何从行政监管向信用监管转变是改革的一个重点,目前,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共收录了厦门市28.15万家商事主体的信息和上万条信用信息,当前访问量已逾329万次,说明平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信息共享和诚信体系建设、信用约束的有力保障深入人心。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