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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送新《消法》进企业
作者:李佩霞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李佩霞 记者顾艳伟)为扩大新《消法》在社会的影响力,日前,广西区消委会在广西电信公司开展送新《消法》进企业活动。
  广西区消委会秘书长叶桂明首先围绕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等问题,向广西电信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详细讲解了新《消法》的立法精神,并就2014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年主题的内涵进行了解读。然后,结合广西区消委会受理的有关电信服务消费纠纷案例,对新《消法》中的亮点内容作了进一步讲解。在宣传新《消法》的过程中,消委会工作人员还就企业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消费维权问题与参加活动的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互动。
  叶桂明表示,送《消法》进企业是广西区消委会宣传新《消法》的一个具体举措。今后,他们将根据企业需要,及时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以此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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