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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店地面湿滑致客摔伤 赔偿
作者:方金灿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方金灿 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协会城关分会根据《消法》成功调解一起因购物摔伤所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4000元的经济赔偿。
  6月下旬,池州市民丁女士向贵池区消费者协会城关分会投诉,称其在城区一家鞋店选购商品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随后,被同事送往医院就诊,经X光检查,确诊为右肘关节脱臼。在住院治疗后,目前有所好转,但还不能正常活动,无法工作。“我们进店时,店员并未告知地面刚刚拖洗过,否则,我一定会注意的。”丁女士对消协工作人员说。出院后,在同事陪同下,丁女士多次找商家讨要说法,均无结果,希望消协助其维权。
  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现场查看了丁女士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和医疗费单据。在确认其摔伤的事实后,工作人员随即来到某鞋店调查,经询问当班店员,店员承认当时未向丁女士警示地面刚刚拖洗过。据此,消协人员向鞋店负责人宣传了《消法》中关于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并约好时间到消协接受调解。经过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由商家赔付丁女士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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