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消协组织各县区消协及企业集中学习新《消法》。 资料图片
2014年5月8日下午,洛阳师范学院阶梯教室里座无虚席。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正与200名师生就“如何做一名理性、成熟的消费者”进行互动交流。这只是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宣传新《消法》的一个缩影。自新《消法》实施以来,河南省消协系统正在全省掀起新《消法》宣传教育的高潮。
层层培训
奠定社会诚信基石
层层培训,提高经营者诚信意识,为新《消法》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自3月份以来,安阳市消协分别组织了景区、商场、通信、保险、银行等5个培训班,就新《消法》《旅游法》《汽车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对新《消法》约定的经营者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讲解,明确新《消法》加重了对不诚信经营行为惩处力度,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规定;倡导和传播科学、诚信、守法经营理念,使其务必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新乡市消协集中组织了金融、保险、电信以及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消费领域的30多家经营、服务企业以座谈交流的形式,集中学习新《消法》。该市消协秘书长康世宏给大家介绍新《消法》的亮点、重点,宣讲新时期经营者需要履行的新责任和新义务。座谈交流中,经营者围绕新《消法》中“举证责任倒置”“欺诈行为三倍赔偿”“格式条款”“个人信息保密”等重点条款进行交流和探讨,一些经营者还将自己在以往服务消费者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与其他企业分享。
“一会两站”
成新《消法》宣传前哨
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充分发挥基层“一会两站”维权网络点多面广的优势,组织宣讲人员深入市场、企业、农村、社区、景区开展新《消法》宣传讲座。
内黄县消协协调县豫剧团搭起文化舞台,以寓教于乐的形式现场宣传新《消法》;汤阴县消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锣鼓队助阵,到农村、社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营造了政府重视、各方协助、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消费维权社会氛围。
禹州市在全市各级政府所在地设立消费维权投诉咨询服务台,迄今已当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投诉咨询服务680人次,调解消费纠纷8起。
走进校园
倡导科学节俭消费方式
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统一组织下,全省18个市,150多个县、区,2000多个乡镇等各级消协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大中小学学校携手,以“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新《消法》,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实施“消费维权从学生(娃娃)抓起”工程,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消费理念、消费习惯和科学文明的消费方式。
洛阳市消协结合目前大学生的消费需求、消费现状、消费特点及消费困惑等问题,走进洛阳师范学院,就如何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科学的消费理念、摒弃不健康的消费行为、增强维权意识、掌握消费维权知识及消费常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等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并结合市消协投诉工作中的成功案例进行法律评析,帮助大学生更准确的理解和掌握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纠纷的解决途径、权益受损如何依法索赔、消费陷阱的识别与防范等。此外,洛阳市消协工作人员还就大学生们关注的网络购物、举证责任、三包规定、不公平格式条款等热点话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安阳市消协和12315中心一起到市人民大道小学,给小朋友们讲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渊源、12315热线的涵义,让孩子们观看真假商品对比,传授真假食品识别方法;该市文峰区消协还应邀到东南营小学、三官庙小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活动,举办普法讲座,现场传授消费维权知识。
上门走访
占领最前沿阵地
开展走访活动,上门维权服务,将宣传新《消法》和利用新《消法》维权有机融合,将消费维权送到百姓家门口。河南省各级消协和工商人员一起,积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在强化新《消法》宣传的同时,扎实开展走访工作,解决基层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
安阳市消协要求各县、区消协每月至少到学校、社区、企业、商场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开展一次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宣传板报,定期更换消费维权知识,发布消费警示,切实把消费纠纷和服务诉求解决在校园内、商场内、景区内。对学生、群众反映的商品质量、消费欺诈等问题,调查调解,集中解决,及时移交查处,发布警示。今年以来,全市消协组织移送有关部门案件线索21件,发布警示16次,接受消费者咨询2065人次,现场受理投诉806起,当场解决79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万元。
禹州市消协和工商人员一起,积极宣传新《消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3月份以来,该市已对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农资产品等商品组织了6次抽检,严厉打击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王颖 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