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冯清华 记者朱海)近日,在江西省鹰潭市工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袁女士成功换取了一台苹果5S手机。之所以引起纠纷,不是手机的质量问题,而是因为经销商的价格标签。
7月中旬,鹰潭市消费者袁女士购买了一台苹果5S手机,装上移动2G手机卡后,能够正常使用。8月底,袁女士更换移动4G手机卡,却被告知,这款手机是联通版的,不支持移动4G。袁女士与经销商交涉换货事宜,经销商答复可以换货,但必须补偿相应费用。袁女士便投诉到鹰潭市工商局12315中心。
鹰潭市工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解。经销商解释说,苹果5S手机有移动版、联通版和电信版,还有国行公开版,袁女士购买时并未声明要哪个版本,手机本身无质量问题且外壳已出现磨损,消费者单方面退机需征得经销商的同意,补偿相应费用。袁女士则称,自己购买手机时用的是移动2G卡,在经销商柜台上,该型号手机价格标签至今仍有“移动、联通、4G”字样。对此,经销商的解释称,其柜台狭窄,无法摆放苹果5S不同版本的手机,标注“移动、联通、4G”字样,是为了说明有不同版本以供消费者自主选择。
就其价格标签的文字说明,工商执法人员向经销商进行解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经销商价格标签上的文字说明本质上是一种格式条款,格式合同条款一旦制定并向消费者公示完毕,其解释权已不属经销商,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应当作出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只要消费者的解释合理,经销商就应当支持其诉求,否则便构成违约,甚至是欺诈,面临的不仅是民事赔偿,还可能被行政处罚。
在执法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销商免费为袁女士更换一台全新的国行公开版手机,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袁女士补偿手机外壳损毁费用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