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嘉鱼县工商局快速处置一起群体性消费投诉纠纷
■徐明 本报记者 吴采平
9月26日16时30分,销售劣质商品的涉嫌人员出现在湖北省嘉鱼县潘家湾镇肖家州村,在当地工商局执法人员监督下,购到劣质商品的村民开始领回退款,到了19时42分,肖家州村的51名村民全部办完全额退还购货款的手续,2.8万多元的货款全部发放到村民的手中,这是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工商局快速处置的一起群体性消费投诉纠纷。
当日下午2时左右,200余村民突然聚集在湖北省嘉鱼县潘家湾工商所并进行投诉。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查实,原来是一周前,3名人员来到潘家湾镇肖家州村租用场地,推销小炊具、小家电,他们以厂家宣传优惠直销为名,召集该村老人、妇女进行了连续多天的推销宣传,采取赠送小碗、盆等低值商品博取信任。然后通过发放优惠卡、贵宾卡、现金折扣卡、免费赠送试用等形式作“优惠”销售铺垫,再通过现场夸大产品性能、特点、价格等演说方式,对参与村民进行高价推销。
这3名销售人员以低价购进一些“问题”小商品,然后以“买一送一”的方式高价出售这些产品,调动村民购买欲望,制造现场氛围。工商执法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这些推销人员利用农村留守妇女、老人较多,容易受从众消费、爱占小便宜心理的影响,以发放小奖品、销售返利为诱饵,用较高的价格销售质量较差的商品,因其流动性大,且不提供销售凭证、无任何售后服务,商品售出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接到这些村民的投诉后,执法人员马上启动执法程序,追回两名驾车潜往它处的涉案人员。
在工商局执法人员监督下,已落进销售人员口袋的货款开始向村民发放,从16时30分到19时42分,随着最后一笔退款发放到村民手中,聚集在潘家湾工商所的200余村民逐渐散去。
趁着给村民办理退款的机会,工商人员还对这些农村消费者进行消费维权教育,提醒农民消费者:选购商品最好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并及时索要购货凭证,注意认真甄别,查验商品合格证件,理智消费,防止欺诈。74岁的赵大娘花500多元购买了一些小商品,她在领款表上按手印时高兴地对工商人员说:“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这么快就给我退回钱,我以后再不凑这样的热闹了。”
嘉鱼县工商局还表示将大力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下乡、监管执法下乡等活动,组织农村消费者学习新《消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农村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延伸维权触角,织好维权网,打好维权牌,大力实施维权主体倍增计划,积极打造高效务实为民维权队伍;认真抓好普法教育宣传,利用村民会议、乡村广播、村报等媒介,在留守妇女和老人中开设法律讲堂,营造全民学《消法》、懂《消法》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针对此案中涉嫌利用广告和其它方法对其销售商品进行虚假宣传、销售无强制性安全认证小家电、销售侵权商品等违法行为,嘉鱼县工商局已对当事人涉案物品实施扣押,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